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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教师是乡村振兴之源

2020-09-04 来源:教育部收藏

  乡村教师是办好乡村教育的基础支撑,也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源泉。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是《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升级加强版,为我们办好乡村教育、推进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大信心和动力。

  近年来,湖北坚持把乡村教师作为办好乡村教育的源头活水来涵养,不断强化省级统筹,创新体制机制,加大保障力度,一支“热爱乡村、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队伍正在加快聚集。

  一是培“源”。率先建立省级统筹、统招统派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省财政每年投入资金8.5亿元,近三年累计招录乡村教师2.4万余人。统筹实施“特岗计划”、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国家公费师范生培养等,不断扩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全省乡村教师队伍中35岁以下青年教师占比较2015年提升了6个百分点。跟踪支持青年教师发展,建立乡村青年教师成长档案,支持高校建设乡村教师青春影像馆,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开展高级研修培训。

  二是疏“源”。在3个国家改革示范区、7个省级建设示范区、17个市州试点区三级试点带动的基础上,从2019年开始,在全省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通过改革,推动了乡村教师轮岗交流常态化,促进了县域内师资均衡配置。比如,宜昌市夷陵区每年超过500名教师轮岗,基本消除原有教师城乡、学段、学区结构失衡问题;咸宁市崇阳县组建8大教育集团,形成城乡互动、以城带乡、协同发展的教师交流互动格局。

  三是养“源”。省财政每年投入7000万元,大力实施省级以上教师培训,近五年累计48万人次参训,其中乡村教师超过70%。实施大别山等四大精准扶贫片区“种子”教师培训项目,实现乡村教师全员轮训。每年组织4000余名新招录乡村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并逐步建成乡村教师普惠培训、骨干教师提升培训、优秀教师研修培训的培训体系。对在乡村学校工作的湖北名师、特级教师,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在乡村学校按15%的比例评选骨干教师,每人每月补助600元,全省3.4万人受惠。省级投入3000万元,设立乡村教师关爱、奖励基金,累计奖励资助6000余人次。

  四是活“源”。按照“重师德、重师能、重奉献”的要求,探索建立符合乡村教师特点的职称评价体系。在特级教师评选中单列农村指标,72名农村教师在第十批特级评选中入选。将中高级岗位设置向乡村学校倾斜,乡村教师职称即评即聘,城乡学校岗位结构比例保持总体平衡。对在乡村连续任教满30年的优秀教师,可不占相应岗位予以聘用;对在乡村连续任教满15年以上的教师,设置职称评聘单独通道。2019年以来,湖北黄冈等地开展乡村教师职称定向申报评审试点,近千名乡村教师实现职称晋升。

  五是清“源”。开展“寻访荆楚好老师”活动,讲好新时代教师故事,100多名好老师典型被争相学习。这其中,洪水中勇救学生的十堰市桂花小学教师等6人(团队)入选全国最美教师(团队),网络助学的乡村教师刘发英等5人获评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马云乡村校长奖获得者何欢,全国模范教师、恩施市龙凤镇龙马民族学校教师吴艳锋,十大全国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全国优秀教师李晶等优秀代表成为乡村教育的精神标杆。

  站在新时代,立足新起点,谋划新发展。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五个统筹”,把《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确定的9个方面、23项具体任务逐条落实到位。

  一是统筹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文化建设。《意见》强调要“厚植乡村教育情怀”,体现了对新时代乡村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规律的精准把握。我们要通过多种方式激发乡村教师内生动力,一方面要把加强乡村教师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首要任务,作为培养培训的必要内容,引导乡村教师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另一方面,要采取歌曲、戏剧、影视等多种方式,展示新时代教师风采,引导乡村教师扎根荆楚大地、厚植乡村教育情怀。

  二是统筹优秀人才引进和内部整合提升。《意见》提出要探索构建“高端人才、骨干教师和新毕业大学生、退休教师多层次人员踊跃到乡村从教、支教的格局”,体现了畅通乡村教师各种补充渠道的宽阔视野。我们要进一步完善省级统筹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完善教师招聘考试方式,建立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引进绿色通道。同时,更加注重向内挖潜,持续推进“县管校聘”改革,优化学校间、城乡间师资学科、年龄、性别结构,整体提升乡村教师队伍素质。

  三是统筹师范定向培养和职后分层培训。《意见》把“加强定向公费培养”和构建“乡村教师专业发展体系”作为发展重点,体现了对乡村教师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的一体把握。我们要继续深入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推动培养培训有机衔接。一方面,统筹省内师范院校招生计划,加大师范生地方定向培养力度,强化校地协同育人。另一方面,完善国家、省、市、县、校五级教师培训体系,建强县级教师发展机构,更加精准满足乡村教师职业发展需求。

  四是统筹青年教师培养和领军人物培育。《意见》明确要“培育乡村教育带头人”“优化青年教师在乡村建功立业的制度和人文环境”,体现了加强乡村教育后备人才储备的深谋远虑。我们要重点加强乡村教师梯级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一手抓青年教师跟踪培养,一手抓领军人物重点培育,抓两头促中间。积极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高级研修培训,遴选一批优秀青年教师跟踪培养;稳步推进“荆楚教育名家”培养项目,鼓励优秀乡村教师校长凝练特色教育理念,大力培育乡村教育名家。

  五是统筹政策激励保障和社会关爱。《意见》要求“让乡村教师享有应用的社会声望”,并规定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具体举措,体现了对乡村教师的深切关怀。我们要继续坚决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继续实施乡村教师专项补助,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同时,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关心乡村教师,提升乡村教师关爱基金、奖励基金支撑能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关爱乡村教师的良好氛围。(湖北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陶宏)

(责任编辑:俞曼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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