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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积极探索高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办法

2011-02-28 来源:新华网收藏

  新华网北京2月28日电(记者吴晶)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杨湘宁28日在教育部举办的新闻通气会上说,江苏正在根据国际和省里的教育规划纲要,探索在高职,也就是专科学校中自主录取的办法。

  去年颁布实施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改革招生制度作出规定,要求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招生模式改革,同时进一步扩大高校在招生工作中的自主权。

  据杨湘宁介绍,今年江苏有两个具体的试点方案:一是面向普通高中的毕业生;二是面向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的方案。这两个方案在具体实施中有所不同。面对普通高中毕业生,今年想先探索在省内部分高职院校中实行注册入学,实施这一方案的院校主要是省内办学行为规范、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社会认可度较高的民办高职院校和少量原来在专二批次录取的省内公办高职的专科学校,它们自愿提出参加试点自主录取的申请,经过批准后可以参加注册入学的试点。有高中文凭、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没有被统一录取的考生都可以提出申请注册入学。

  面向中职毕业生的试点方案主要是面向江苏省内取得毕业证书的中职学校毕业生。学生在参加对口单招的考生考试报名后,就可以提出申请注册入学,不一定要求他参加对口招生的具体的各类课的考试。在对口单招的框架下,江苏省组织了14个专业大类的职业技能考试,参与试点的高职院校可以根据学生的专业对接情况,比如考生专业技能等级或者考试要求来提出注册入学条件。

  根据教育部日前发出的通知,今年将进一步扩大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高考前在本省(区)单独招生改革试点。今年,已列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示范和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共计200所高职院校均可参与申报。今年高职自主招生将扩大招生对象范围。除应届高中毕业生外,允许中职毕业生(含应届)、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报考。

(责任编辑:陈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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