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吴彦 记者 史望颖)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宁波市教育局将实施多年的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政策资助范围扩大到市级经济欠发达乡镇(片区)义务教育段所有在校学生。此前,此项政策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宁波市教育局规定,该项政策的资助标准原则为每生每学年1500元。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财政补助,适当提高营养餐标准。
据了解,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学校将结合每所学校条件,合理确定供餐方式。对用餐规模较大的学校,要创造条件建设食堂(伙房),实行包餐制或选菜制供餐。没有自备食堂(伙房)的,可通过竞争择优办法选择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餐饮企业,实行送餐制。此外,偏远山区、海岛等地的小规模学校,尚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在严格准入的前提下可向单位集体食堂、个人或家庭托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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