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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5名公办教师因有偿家教受处分

2014-11-11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本报讯(记者 孙军)日前,青岛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联合执法,对群众举报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检查。经查证,该市知名公办学校的5名在职教师在私立青岛东方艺术专修学校从事教学活动,且一处教学点未经核准属于非法办学。被查的5名教师分别受到记过等处分,同时向全市教育系统发出通报。

  目前,青岛市教育局已将该非法教学点取缔,责令私立青岛东方艺术专修学校妥善处理参训学生等后续工作,并确定其为2014年年检不合格,责令限期整改。对在该培训机构参与有偿家教的5名公办学校在职教师,2人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处分、3人给予记过处分。

  今年4月,青岛市教育局出台《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若干规定》,明令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责任编辑:王芬(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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