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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青羊区:让食堂运行在阳光下

2015-06-28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2009年,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在对全区学校食堂服务、食品卫生质量、学生饮食健康等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征集意见、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区推出“阳光食堂”创建活动。为此专门制订了《学校阳光食堂评价标准》,明确学校食堂管理办法、管理过程、收支情况“三公开”。几年来,该区食堂运行在阳光下,信息公开化,制度透明化已成亮点。

  建章立制,阳光满食堂

  阳光采购。全面落实《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实施办法》,推行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配送制度。并在全区统一制定了“阳光食堂公示牌”,学校主动公布每周食谱、每天所购食材、经费开支、监督情况等,让食堂生产经营直面阳光、清晰透明。

  阳光经营。2009年9月,教育局全面清理整治学校食堂对外承包的市场化现状,所有公办学校食堂全面实行自主经营。为的就是让广大同师生吃上安全卫生、实惠可口的饭菜。

  阳光监管。学校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从原料验收、食谱制定、制作流程、卫生监督等全面的监督。同时,区教育局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机构,全面开展学校食堂安全卫生监督管理,专门设立了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对学校食堂公示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发现问题的学校及时通报和处理。

  齐抓共管,做到“三落实”

  明确分工与进度,落实部署动员。按照《关于印发青羊区2013年十万学生饮食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做到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及责任分工落实到位。

  推行分层次管理,落实宣传培训。结合青羊区学校食堂的现状,推行“抓基础强化一批,抓指导提升一批,抓培训规范一批,树典型引导一批”的“四个一”分层次管理模式。狠抓培训先行,组织全区所有学校负责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食品管理水平,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开展联合督查,落实动态监管。该区教育局与区卫生局、食药监局联合开展开学前后、学期期末和中考期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联合执法检查等。

  “阳光食堂”活动提升了教育品质,进一步巩固了学校教育“健康第一”的办学理念。以优质食品和良好服务来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创建了家校共育、家校互动的平台,为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培养学生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家长和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大力支持。(成青)

(责任编辑:谢沂楠(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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