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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16年累计发放1200亿元

2015-07-11 来源:央广网收藏

  央广网北京7月11日消息(记者 张棉棉)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昨天(7月10日)表示,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文件近期将正式印发。意见规定,贷款的还款最长期限延长为20年。

  国家助学贷款自1999年以来,累计发放已达1200亿元,惠及1100多万学生。调整后的《若干意见》,将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减轻借款学生的经济负担。首先将此前的14年贷款还款最长期限延长为20年。银监会法规部副主任王科进表示,借款学生毕业后,平均每年还款金额下降30%—40%。

  王科进:现在的贷款主要用来支付学费和在校期间的住宿费,还有一些基本的生活费,一般四年的贷款都是两三万元,如果分20年还款,基本上一年只需要还款3000-4000,一个月只需要还200-300块钱,只要有个正常的工作,一般是还得起的。

  政策调整后,只要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都可以申请由财政继续全额贴息。贷款利率继续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此外,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确认还款计划时可以选择使用还本宽限期。

  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说:还本宽限期由原来的2年延长至3年整。还本宽限期内只须偿还利息,无须偿还贷款本金。据测算,调整后,借款学生毕业后,前三年还款金额可下降25%。

  根据新政,毕业借款学生如果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或者经济收入特别低,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可以申请救助,由包括银行等在内的经办机构代偿应还的本息。王科进透露,之前助学贷款代偿率在2%左右,同时,为了保证资金真正都能让寒门子弟拿到,会将资金直接支付给学校。

  王科进:我们叫“受托支付”。学生并没有拿到钱,学校再支付给学校一点生活费,解决学生实际的生活问题,所以不会被挪用和发生任何其他的问题。

(责任编辑:耿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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