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黑龙江2018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2016-04-18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本报讯(记者 曹曦)黑龙江省日前印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该省将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将进行首次新高考。

  根据方案,在考试科目与分值上,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三门,成绩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

  在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方面,方案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类型、成绩呈现做出设计;对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领域、实施主体、档案建立、评价使用作出规定;提出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探索将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因材施教的参考。

(责任编辑:耿道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