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新疆高考外语汉语听力不计入总成绩

2017-04-19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本报乌鲁木齐4月18日讯(记者 蒋夫尔)记者今天从新疆教育厅了解到,新疆2017年高考外语、汉语考试中听力考试为必考内容,外语、汉语听力考试总分为30分,自治区统一组织评卷,其成绩不计入考生高考外语、汉语科目成绩总分。

  新疆外语考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含听力题目的试卷(其中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汉语考试采用MHK(民族汉考)试题结构模式含听力题目试卷(其中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听力考试将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听力单项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是否做参考由高校决定。非听力部分试卷的120分调整为150分,调整换算办法,按考生非听力部分的卷面成绩乘以1.25,换算为外语/汉语科目成绩。

(责任编辑:谢沂楠)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