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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规范国际学生入读我国高校资格

2020-06-11 来源:《中国青年报》收藏

  本报北京6月1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叶雨婷)今天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发布《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国际学生进入我高等院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申请资格进行调整,要求严格国际学生申请资格。

  《通知》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自2021年起,其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我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除符合学校的其他报名资格外,还应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此外,祖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我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应满足通知以上要求。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负责人指出,近几年,出现了部分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即具有外国国籍,在中国境内接受基础教育,以国际学生身份申请进入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情况,受到社会关注。因此,教育部进一步严格国际学生进入我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申请资格。

  对于目前在国内高中就读的部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学生,如不符合《通知》规定的在外国实际居住时间限制,如何才能进入中国高等学校学习?

  该司负责人表示,根据我部现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对于在中国定居并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侨民,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可在有关省份申请参加高考。对国籍不明晰的学生,高校或学生本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进行判断或向当地设区市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查确认国籍身份情况。

(责任编辑:俞曼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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