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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

导师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

2020-11-12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本报北京11月11日讯(记者 梁丹)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教育部日前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明确研究生导师要坚持正确思想引领,合理调整自身指导研究生数量、确保指导的时间和精力,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等。

  《准则》的出台有哪些背景?《准则》制定的原则标准是什么?记者就此采访了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

  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面临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

  “我国研究生教育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加快建设高水平研究生导师队伍,对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具有重要意义。”该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广大研究生导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国家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也有个别导师指导精力投入不足、指导方式方法不科学、质量把关不严,甚至出现师德师风失范问题,造成了很坏影响。”

  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研究生导师使命崇高。该负责人表示,提高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亟须加强导师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导师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着力提升导师的指导能力和水平。

  随着研究生导师队伍的日益壮大和研究生培养规模的扩大,导师队伍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对《准则》的出台提出了迫切需要。

  目前,全国共有研究生导师46万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1.5万人。该负责人表示,为加快建设一流导师队伍,保证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必须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导师岗位管理,规范导师指导行为。同时,也要维护导师应有权利,不断改善导师治学育人环境,激发导师育人育才积极性。

  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国研究生教育迈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该负责人表示,推动新时代研究生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培养大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迫切需要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必须充分尊重导师,全力依靠导师,积极服务导师,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四有”导师队伍。

  八大准则助力造就“四有”研究生导师

  为造就新时代“四有”优秀导师,《准则》根据研究生教育特点,从坚持正确思想引领、科学公正参与招生、精心尽力投入指导、正确履行指导职责、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把关学位论文质量、严格经费使用管理、构建和谐师生关系等八个方面,对导师指导行为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基本规范。

  “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准则》首先提出,研究生导师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

  《准则》明确,在参与招生宣传、命题阅卷、复试录取等工作中,研究生导师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公平公正,科学选材,确保录取研究生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准则》要求,研究生导师要根据社会需求、培养条件和指导能力,合理调整自身指导研究生数量,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提供指导,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同时,研究生导师要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指导研究生做好论文选题、开题、研究及撰写工作,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

  《准则》提出,研究生导师要因材施教,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议。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

  针对学术规范,《准则》要求研究生导师带头维护学术尊严和科研诚信,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对与研究生联合署名的科研成果承担相应责任。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

  此外,《准则》还提出,研究生导师要严格经费使用管理,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同时,研究生导师要对学生加强人文关怀,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既正面引导又划定基本底线

  总的来看,《准则》体现了正面引导与划定底线相结合,宏观方向和微观要求相结合,权利和义务相结合的标准。

  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道,《准则》明确提出导师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严谨治学,支持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加强对研究生的人文关怀。同时,针对当前导学关系、师德师风等方面出现的典型问题,明确了导师指导行为中的“不得”,划定底线。

  “《准则》既着眼于研究生教育中的思想引领、培养过程、导学关系等重大问题,同时,又针对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考试命题、中期考核等关键环节,作出详细规定,明确具体规范。”该负责人说道。

  此外,《准则》既尊重导师基本权利,支持导师严格学业管理,加强培养过程指导等,又强调导师要严格履职尽责,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提供指导,及时督促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科学研究、专业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等任务,指导研究生高质量完成学业。

  作为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的基本规范,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教育部将指导各地各培养单位把落实《准则》和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抓好落实。

  该负责人介绍,教育部将把导师履行《准则》的情况纳入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双一流”监测指标体系中,对导师违反《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限制招生计划、限制申请新增学位授权,情节严重的,将按程序取消相关学科的学位授权。

(责任编辑:俞曼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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