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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学前教育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原则

2011-11-22 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目前,我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虽已达到70.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但低于京、津、沪和其他发达地区近20个百分点。主要问题体现在“四个不足”:一是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突出反映在农村;二是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突出反映在城区;三是财政投入不足,社会力量投资规模偏小;四是幼儿教师数量不足,师资素质有待提高。为有效解决当前学前教育面临的困境,缓解“入园难”问题,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制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编制了《重庆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重庆市学前教育“十二五”建设规划》,召开了全市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采取一系列措施,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原则,努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构建“广覆盖、保基本、多形式、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一、落实政府责任,明确发展目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将学前教育事业规划建设、财政投入、队伍建设等作为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重要内容,列入政府任期目标责任和考核范围。到2013年,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乡镇中心幼儿园或中心校附设幼儿园,城镇普惠性社区幼儿园达到城镇幼儿园总数的60%,民办幼儿园数量占学前教育机构总数的70%;全面普及学前两年教育,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78%,基本解决幼儿“入园难”问题。到2015年,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0%;0~3岁婴幼儿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升,保教质量明显提高。今年,重庆市委、市政府将我市“新建120所农村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90所城镇新区普惠性幼儿园”纳入“民生十条”2011年的50项实事进行考核,在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的同时,市财政安排3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发展学前教育。

  二、着力扩大资源,满足入园需求

  根据重庆学前教育实际,按照“集约资源、节约成本”的原则,按照“城区民办为主,农村改扩建为主、适度新建”的思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积极稳妥地扩大城乡学前教育资源。

  一是以政府投入为主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让农村幼儿享有公平的学前教育机会。第一,充分利用目前全市闲置的196万平方米校舍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扩建一批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班)。第二,依托乡镇中心小学、村小附设一批幼儿园(班)。第三,在交通便利、人口密集、符合当地学前教育布局规划、有建园需求的地区,适度新建一批幼儿园。第四,在偏远、贫困地区,依托乡镇中心幼儿园,提供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服务。第五,依托国家中西部学前教育推进试点项目,开县、云阳、酉阳、黔江、巫溪等五个区县共争取中央专项资金4000万元,用于新建17所幼儿园,建成后,将解决近5000名农村适龄儿童入园问题。

  二是以民办为主发展城镇社区幼儿园,满足群众对多样化学前教育的需求。加快建立健全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并举的城镇社区学前教育发展机制。第一,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引进和培植优质民办幼儿园,支持优质幼儿园通过兼并、联办、办分园、委托管理等形式实行集团化管理。支持和鼓励优质幼儿园在“名盘”办“名园”。落实好民办幼儿园在土地、建设、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将民办幼儿园纳入微型企业扶持范围。保障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和教师培养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第二,建好、用好和管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与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对未按规定配套幼儿园的小区,规划部门不予审批,建设部门不予验收。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由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闲置和挪作他用的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清理整顿,恢复办园。第三,建立学前幼儿生源预测机制。在旧城改造、公租房建设以及二环内主城拓展区,合理设置幼儿园,满足新增城镇人口、转户居民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其他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园需求。

  三、出台奖补政策,支持、引导发展普惠性幼儿园

  一是制定重庆市普惠性幼儿园的标准及认定办法,开展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普惠性幼儿园的标准为: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依法办园且年检合格;办园水平达到《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规定的三级及以上标准;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接受政府指导价,不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要求各区县教育部门合理规划辖区内普惠性幼儿园的设置,开展普惠性幼儿园的认定,加强对普惠性幼儿园的监管。明确普惠性幼儿园必须坚持公益普惠和科学保教的办园方向,为大众提供有质量的保教服务和合理收费的各类型幼儿园,含公办、公办性质的社会单位办园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二是制定普惠性幼儿园奖补扶持政策。区县(自治县)财政对达到办园基本标准,面向大众,收费不高于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或接受当地政府指导价的普惠性社会办园,给予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专项补助,市财政给予适当奖励,引导和支持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覆盖面。江北区、南岸区已相继出台普惠性幼儿园的奖补扶持政策。江北区通过财政支持,扶持引导34所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南岸区通过建设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资源。

  三是建立入园贫困幼儿资助政策。对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等学前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给予保教费的减免和生活费补助,经费由市和区县(自治县)财政按比例共同分担。支持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逐步减免在园贫困幼儿保教费,提高生活费补助标准,确保贫困家庭幼儿不因贫困而失学。

  四、加强师资建设,提高保教质量

  一是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对6所高师院校、30所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的扶持力度,适度扩大招生规模,重点办好学前教育专业,逐步配齐配足幼儿教师和保教人员。实行园长、幼儿教师资格的准入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严把入口关。建立4个市级、40个区县级幼儿教师培训基地,三年内对全市3万名幼儿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确保每人完成不少于216学时的培训。每年表彰100名幼儿园优秀园丁,五年内培训学前教育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100名、市级骨干教师500名、区县级骨干教师2000名。

  二是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加强幼儿园保教常规管理,完善幼儿园一日常规等保教制度,添置幼儿园保教设施和玩教具,做好幼儿膳食营养、健康体检、卫生消毒、疾病预防、体格锻炼等工作。全面推行新型校园警务体制和勤务机制,加快构建“城乡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把幼儿园建成孩子最开心、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责任编辑:陈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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