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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全面深化博士生教育改革

2015-09-29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收藏

  中国人民大学全面深化博士生教育改革,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制度配套为重点,取得积极进展。

  推进招生模式改革。实施以“申请审核制”为核心的招生模式改革,将原有的“初试+复试”选拔方式改为“申请—审核—复试”,要求学生提交已有科研成果和科研计划书,突出学院及导师在博士生录取工作中的学术评价自主权。支持学院按专业设置学术团队(或导师组),按学术团队(或导师组)进行招生。在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等学院先行先试的情况下,鼓励各学院实施“申请审核制”。突出博士生教育的科研导向,在博士生招生中严格控制在职生源的录取比例。

  夯实人才培养基础。以四年基本学制改革为基础,以国际化为突破口,以科研为导向,全面调整优化博士生培养方案。适度扩大硕博直通研究生培养模式试行范围。加强过程管理,制定《博士生学科综合考试实施细则》,建立具有淘汰功能的综合考试制度。完善博士点学科专业主文献制度,强化博士生开题报告审核制度。拓展国际视野,培养博士生跨文化学术交流和沟通能力。建立优秀博士生培养与学校储备人才支持计划的联动机制。通过制度引导,激励博士生在学术积累、思想创新、研究能力、国际学术交流和论文写作等方面有明显提升。

  确保学位论文质量。建立预答辩制度,通过专家组集体会诊的方式,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内容和形式上的审查,预答辩未通过的论文一般不能进入正式答辩。构建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制度、匿名评审制度、学位论文答辩后补充修改制度,强化博士论文答辩后抽查制度和博士生导师约谈制度,发挥制度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严把出口关,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责任编辑:谢沂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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