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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加强党建工作督导制度建设

2018-05-11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收藏

  明确工作职责。学校2002年9月建立党建工作督导制度,由经验丰富、公道正派的离退休老同志组成党建督导组,对学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党建督导员以督办、质检、参谋为工作职责,围绕学校党委中心工作,通过深入基层了解情况,督促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要求,为学校党委科学决策提供客观信息和合理化建议,确保各项事业顺利推进。

  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关于建立党建工作督导制度的规定、落实校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督导制度的实施细则,对党建工作督导的性质、机构、职权、实施和党建督导员的资格条件、委任及任期、纪律要求等作出规定。建立党建督导组例会机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期工作要点,及时沟通基层督导情况。建立请示汇报制度,在督导工作中遇到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事项,及时向学校党委反映。

  创新工作方法。党建督导组坚持“听、查、研”的工作方法,参加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院党委会议、党支部书记会议、师生座谈会等,听取党员对学校党建和干部勤政廉政情况的意见建议。深入师生党支部,对“三会一课”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整改落实工作。结合党建工作新要求,认真开展专题调研,探索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在督导检查、调查研究过程中,注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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