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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五个体系”强化安全防火工作

2013-07-03 来源:吉林大学收藏

  吉林大学结合目前消防安全形势和工作任务,在全校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全面提高学校整体防控火灾能力,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的和谐稳定。

  强化规章制度体系。全面修订《吉林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强化校内各单位责任主体意识、全面落实各级消防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消防规章制度、规范全校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行为、检察与整改、宣传与教育培训、消防经费和消防工作奖惩等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管理规定,防患未然,警钟长鸣。

  强化宣传教育体系。按照“学校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师生积极参与”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从完善宣传教育制度入手,建立了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与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联合举办吉林大学春季防火宣传活动,在师生中普及消防安全知识的同时,组织各学院师生参与各种消防演习,逐步形成了“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宣传”的消防宣传教育格局。

  强化能力提升体系。在构筑“防火墙”工程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面普及消防“宣传角”建设,打牢消防安全基础工作,继续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基础设施。按照“四个能力”考评验收标准,认真抓好各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有计划分期分批的参加消防专业机构组织的消防培训,重点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强化检查整改体系。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定期对实验室、图书馆、博物馆、食堂、基础园区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全面进行自检自查,对安全防火通道、防火设施、电线电路等防火隐患进行了排查。要求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做到底数清楚、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整改到位。加强对全校各单位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措施,严厉查处私搭乱建、堵塞通道、封闭安全出口、违章用火用电行为。

  强化奖惩示范体系。全面实施消防安全工作通报制度,利用校园网不定期对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加大消防责任的追究力度,对领导重视、制度完善、责任落实、措施得力、整改及时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主体意识不强、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整改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履行职责不力或因失职、渎职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的单位及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评职评先资格;对发生较大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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