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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创新职员选拔录用模式

2014-06-05 来源:东北师范大学收藏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东北师范大学创新职员选拔录用模式,严格规范选聘程序和聘后管理,首次实行职员岗位公开招聘。

  精心策划,严格审核。在招聘方案制定上,学校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反复完善招聘方案,充分尊重基层单位的客观需求,力求科学、公正。自主研发招聘系统,公开发布招聘启事,大力宣传,得到了社会媒体的广泛关注。资格审查阶段,学校严格坚持三项原则:一是回避,凡与应聘者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的工作人员,均被要求回避,避免人情和特权影响整个选聘过程;二是诚信,学校对应聘者材料予以严格审查,并与应聘者签订诚信承诺书,发现问题,取消考试资格;三是宁缺毋滥,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审查合格人员,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5的,保留该岗位招聘计划,未达到1:5,取消该岗位本年度招聘计划。

  阳光操作,保证公平。学校委托北京大学专家制定笔试题目,既充分借鉴公务员考试的成熟模式,又突出高校管理岗位的工作特色。笔试邀请吉林省人事厅考试中心巡视员监督考场秩序,笔试结束后由北京大学工作人员即时密封试卷,当天带回北京组织批阅。面试采取“双盲评审,随机排序”,“去掉最高最低分,再求平均分”的方式进行,评委由省外专家、省内专家和校内专家组成,实行封闭管理。打分系统中仅有考生照片、准考证号和毕业院校信息,考生面试顺序由系统在每组考生面试前5分钟自动随机生成,保证面试成绩客观、公平、公正。面试过程全程录像,一方面备考生或监管部门查验,另一方面报送各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选人提供最真实的参考依据。

  自主选拔,优胜劣汰。学校将各岗位应聘者笔试、面试成绩按40%、60%的权重折算加和,排名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自主考核,重点考察应聘者专业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对考核通过的拟聘人员实行两年人事代理制度,人事代理期间,受聘人暂时占用用人单位编制数,同工同酬。用人单位可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察应聘者的工作实绩和履职情况。两年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评价为“称职”者,正式办理入校手续,工龄及任职时间连续计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二次择业。

(责任编辑:赵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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