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和把握新时代新形势对学校治理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把依法治校作为办学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大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切实以高质量法治工作保障学校高质量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制机制。一是完善领导机制。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的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依法治校各项工作。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有关议题,将法治工作纳入学校“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方案》《法治工作测评指标与任务分解清单》,推动法治工作落实落细。二是加强机构建设。设立正处级政策法规办公室,专职负责学校法治工作,将法学专业背景和法律执业资格作为选配标准;建立二级单位法治分管领导和法治联络员制度,在学校法治机构指导下开展工作。三是建强工作队伍。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民法典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聘请执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办校治学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定期开展法治工作队伍培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2024年3月,学校被认定为黑龙江省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
强化建章立制,完善制度框架体系。一是加强章程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东北林业大学章程》,凝练办学使命和发展愿景,理顺内外关系,完善治理架构,切实发挥章程对学校改革发展的保障引领作用。修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构建“三级管理、两级审议”规范有序的制度管理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二是构建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优化依法决策程序规则,严格督促检查工作办法,以制度建设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三是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构建规章制度年度立项计划和立项审查机制,加强规章制度的前期论证调研及审查,提升制度建设质效。严格合法性审查机制,明确将合法性审查作为规章制度提交决策会议审议的必经程序。常态化开展规章制度清理工作,定期编印《规章制度汇编》,累计清理各类制度320余项。健全规章制度信息公开机制,通过“规章制度门户”予以公开并实时更新,有效提升制度建设数字化水平。
提升法治思维,织密风险防控网络。一是规范日常法务处理。制定《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规范日常法律事务处理程序,妥善应对涉及学校的诉讼、仲裁等。建立校名、校誉商标保护机制,有效维护学校无形资产及声誉。梳理学校可能涉及的行政事务、无形资产、人事、合同等方面的法律风险点,建立法律风险清单,明确处置办法。二是全面加强合同管理。修订《合同管理办法》,建立“统一授权、归口管理、分工负责、全程监控”的合同管理机制。坚持将合同风险防控关卡前移,健全合同订立程序,严格合法性审查要求,规范签约授权机制,定期开展管理重点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建立合同示范文本库,为19类合同制定范本并予以公布,年均下载1500余次。三是健全权利救济机制。依法依规处理涉及师生权益的问题,完善师生申诉机制,明确申诉规则和程序,畅通申诉渠道,客观公正处理申诉事项。深入践行“一线规则”,通过校领导接待日、校长信箱等方式,积极回应并解决师生诉求。通过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投保校方责任险等方式,建立健全校园人身安全风险预防、处置及分担机制。
推动普法宣教,营造法治文化氛围。一是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列为法学大类专业必修课程,在培养方案中设置“思政元素实现矩阵”,深挖各学科专业蕴含的宪法教育元素,将法治教育融入学生培养全过程。以课程思政为抓手,充分探寻和挖掘林学、林业工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等特色学科在法治教育上的引领作用。二是丰富校园法治教育形式。建立校园普法服务队伍,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宪法宣传周”“庭审进校园”“法院开放日”“知识产权宣传周”“法律服务日”“护航毕业季”等系列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引导师生“沉浸式”“零距离”体悟法治精神。三是积极培育校园法治文化。丰富学法用法第二课堂,常态化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2020年以来学校150余支普法宣传团队、1700余名师生足迹遍布祖国大地,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依托中国(哈尔滨)森林博物馆等校内资源优势,打造东北林业大学生态文明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推动黑龙江青少年法治教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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