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复旦大学学生党员的规模不断扩大,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的任务愈加繁重。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基层党组织设置,加强学生党建工作,2007年11月,复旦大学党委确定在5个院系开展组建学生党总支的试点工作。经过近一年的试点,5个试点单位在院系分党委的领导下,对如何加强学生党总支建设、有效发挥学生党总支作用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为全校其他院系建立学生党总支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2008年10月,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结合有关单位试点情况,制定了《关于推进学生党总支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组建学生党总支的一些具体问题和学生党总支如何开展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关于设置学生党总支的基本条件,《意见》指出,学生党员人数超过50人的分党委,经校党委批准,可以设立分党委下属的学生党总支。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学生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7人,最多不超过9人。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2人。委员构成应具有广泛代表性,可以由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代表、学生党员代表等成员组成,学生党员代表一般应有1-2名。
关于学生党总支的职责,《意见》明确,学生党总支在院系分党委领导下,开展学生党建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要职责包括:(1)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部署,研究提出加强学生党建工作的计划和措施;(2)组织学生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理论,对学生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指导学生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3)认真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教育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和规范对发展对象的预审;(4)定期分析研究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5)指导学生团学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开展各项活动,发挥应有作用;(6)加强辅导员、党支部书记和学生骨干队伍建设。
《意见》强调,学生党总支要着力抓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将组织生活作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重要手段,进一步规范制度、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提高质量,增强吸引力和有效性。二是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预审环节,规范发展程序,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三是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预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党性锻炼,突出政治性、思想性,增强吸引力、感召力,严格要求,务求实效。四是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对各类学生组织的领导和协调,依靠辅导员、党支部书记和学生骨干,团结带领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努力实践、勇于创新、全面成才。
《意见》要求,院系分党委要加强对学生党总支的领导,经常听取学生党总支的工作汇报,经常研究学生党建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工作指导,重视队伍建设,做好组织协调,落实党的建设和育人工作的各项任务。学生党总支要定期向分党委汇报学生党总支的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等,重大问题和疑难问题要及时向分党委报告请示,主动争取分党委的领导和支持。
(责任编辑 薛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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