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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建优质工程 育优秀队伍 创和谐校园

2009-11-26收藏

  近年来,同济大学根据上海市高校布局结构调整和学科发展需要,进行了一系列的基本建设工作,其中包括新校区建设。在校园建设中,同济大学提出了创“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目标,努力创建和谐校园。几年来共完成各类建设项目210多项,建筑面积50多万平方米。23项新建项目中的22项被评定为上海市、区优质结构,15项获得上海市建筑工程质量最高奖――白玉兰奖。

  ――强化领导,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加强校园基本建设管理。学校明确了基建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分管校长在校党委领导下具体领导基建工作。在新校区建设中,还专门成立了建设指挥部。基建处是学校基建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设备、财务、资产、审计、监察等各职能部门在基建工作中各负其责,基建财务由财务处负责管理审查,设备和资产处参与工程验收和负责运行管理,工程审价单位由审计处委托和管理,监察处全程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重大活动的监督。学校与所在区人民检察院共同进行创“工程优质、干部优秀”活动。

  ――从教育、制度、监督着手,培育优秀的建设队伍。同济大学有优势的城市规划、建筑和土木工程等学科,有众多优秀的建筑师、结构工程师、设备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和建造师,具有良好的群众监督的专业基础。学校基建工作理应充分利用这些资源为工程建设服务,在基建管理工作中,通过竞争和实际工程的锻炼,团结一批优秀的设计、监理、审价、施工、供货商等队伍,这是做到“工程优质”的基础。在促进学校干部廉洁、以身作则的同时,也要求来自各单位的工程参与人员做到廉洁自律。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为廉政工作奠定基础。学校通过教育,切实提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让干部学会算大账,使其“不愿贪”;不断完善制度管理体系,让干部放弃侥幸心理,使其“不能贪”。加强监督,加大惩处力度,使其“不敢贪”。学校注重丰富教育形式,增强感染力。廉政教育活动的具体做法包括检察院廉政讲座、图片展览、廉政告示牌、观看警示剧、参加法院庭审和参观监狱,用活生生的事实,告诫工程建设参与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警示承包商等各合同乙方“行贿者,害人也害己”。二是完善监督制度建设,为廉政工作提供保证。学校针对工程建设中容易产生问题的环节,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基本建设监管工作的意见》、《审价工作要求细则》、《材料及设备采购管理办法》、《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管理办法》等十几项制度。同时还建立了相关的会议制度,检察院、监察处、审计处全程参加工程例会。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和决定要经会议讨论集体决定。工程签证须在例会上讨论,由施工、监理、审价和现场基建管理人员等各方确认。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工程未动,廉政先行”,工程开工前,学校纪检和监察处约谈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负责人和工程负责人,向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告知相关廉政规定,与承包商签订廉政协议,明确双方违规奖惩方式,如承包商举报校方人员违规,经查证属实的,将在后续工程中优先考虑,校方发现承包商行贿的,承包商承担校方损失,并扣除合同造价1~5%的违约金。学校开展全方位监督,保证工程中检察机构信访渠道畅通,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广泛监督。四是加强校检联手,确保全程预防职务犯罪。2001年,学校与检察院联手开展创“工程优质、干部优秀”活动。在学校每个重大工程中,与所在地的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签订创“双优”活动协议,成立创“双优”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充分发挥检察院在法制宣传及职务犯罪预防方面的经验,确保全过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

  ――应对新形势,有力有效地开展基建管理的监督。一是深入基层,探索更多更新的预防形式。学校制定了《同济大学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单位暂行办法》,进一步发挥纪委委员作用,积极探索“两联”工作方法:一是纪委委员主动联系基层单位,了解第一手情况,督促工作开展。二是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汇总基层信息,发现解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起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目的。二是转换观念,加强事前监督,建立良性监督关系。监督与被监督者看似对立,其实根本目标是一致的。为了建好工程,保护干部,重点要加强事前监督,同时努力转变基建人员的观念,使他们了解监督的目的,从被动接受监督到主动寻求监督。监察部门也在遇到不实的举报后,做好保护基建干部积极性的工作,从而形成了良性的监督关系。三是加强监督队伍自身建设。监督工作要抓住关键点,做到监督有针对性,因此学校要求监督人员除了做到政治坚定、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之外,还要业务精通,加强与重点领域人员沟通、交流,保证监督有力有效。新的形势给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校在基建工作中将不断应对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抓住基建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特点,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开拓创新,不断探索更为有效的方式方法,创建和谐校园。

(责任编辑 刘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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