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大学2008届246名毕业生获得《社会实践经历证书》,其中博士研究生3名、硕士研究生37名,本科学生206名。社会实践经历证书成为除学位证、学历证之外的,山东大学毕业生可以获得的第三张毕业证书。山东大学校长展涛为他们颁发了证书。
社会实践作为“三种经历”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山东大学学生学习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与“第二校园经历”、“海外经历”相比,普及面更广。山东大学重视社会实践经历,让在读学生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提高竞争力和社会责任感,在学生学会适应社会的基础上,去引领社会的发展。《社会实践经历证书》作为一种形式,更多的是一种制度性的象征,代表着学校对社会实践经历由鼓励性向制度性转化。
对于学校这项措施的实施,获得证书的毕业生纷纷表达了他们从中的收获。电气工程学院2005级硕士研究生李建超总结自己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社会实践时,认为社会实践作为一种全新的学习和科研方式,弥补了理论转化运用过程中的欠缺和不足,为理论转化为产品搭建了桥梁。同时通过社会实践可以进一步认知社会、了解社会,增强了团队协作意识,实现科研和实践相互促进,提高社会竞争力,并且能够快速实现角色转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004级本科生黄莹同学认为,每一个山大学子应该都参加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这些实践让我们走出课本、走出学校,真正的将理论与实践相融合,学以致用,同时也培养了我们沟通协作、适应环境、认知社会等能力,是我们大学成长中的重要一环。
山东大学于2007年9月开始实施《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在一、二、三年级开设《形势政策与社会实践》必修课,每学年计1个学分。课程包含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两部分内容,社会实践活动为该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社会实践活动考核成绩按50%的比例计入该课程成绩。今年是山东大学切实推进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关键一年,是学校对学生(包括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成绩考核的第一年,也是学校第一次向学生颁发《社会实践经历证书》。今后,山东大学将继续建立健全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组织领导体系,丰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内容和形式,建立完善的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课程教学体系、有效的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考核评比体系,进一步推进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制度保障、经费保障、基地保障、师资保障体系建设,确保社会实践活动的有效开展。
(责任编辑 薛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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