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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资助计划

2010-04-28收藏

  从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到义务教育,党和政府对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如何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得到资助的同时,得到更多的锻炼,实现助学与育人的全面结合,是各高校共同面临的问题。山东大学积极探索,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资助计划”,进一步推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社会实践经历”教育,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践能力。

  该资助计划面向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一、二、三年级本专科学生,主要资助他们的项目化实践活动或体验式实践活动。包括专题调研、社会调查、支农支教、技能培训、科普宣传、科技指导、科研攻关、课题合作、政策宣讲、文化传播、法律援助、医疗卫生服务等项目化实践活动,以及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开展的体验式实践活动。

  每项得以立项的活动学校将资助500元,学生所在学院对获得立项的活动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支持,鼓励、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社会实践活动

  学校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与不同学院、不同专业、不同年级、不同学院的学生联合申报。该计划通过个人申报、立项评审、公布立项、项目实施、项目结题等环节,学校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资助经费用到“刀刃”上。

(责任编辑 薛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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