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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实施“烛光导航工程”
积极探索全员全面全程育人新机制

2012-05-21 来源:武汉大学收藏

  今年,武汉大学在全校全面实施“烛光导航工程”,动员教师尤其是优秀专业教师一对一指导帮扶学生,进一步健全教师联系学生、关爱学生、培育学生的长效机制,着力营造全员育人、全面育人、全程育人的良好氛围。

  武汉大学在反复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武汉大学烛光导航工程实施办法》,为“烛光导航工程”的全面深入实施提供政策保障,进一步明确烛光导航师的主要职责:一是关爱学生。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及家庭情况等基本信息,每月与学生面对面至少交流一次,及时发现并协助班级导师和辅导员解决学生遇到的困惑和困难。二是指导学业。引导学生制定学习计划、选课方案,帮助学生优化学习方法,指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课题研究、阅读专业书籍、撰写专业论文等,培养学生的专业兴趣、学习态度、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三是引领思想。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激发学生潜能和成长成才动力。四是职业导航。引导学生设定人生目标、制定职业生涯规划和大学计划,合理规划时间,有效安排大学生活,帮助学生了解就业信息和趋势,帮助学生提高实践能力和就业准备。同时,也规定了烛光导航师的主要任职条件:一是为人师表。烛光导航师要具备高尚的品德,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二是学识渊博。烛光导航师应是某个学科专业领域的专家学者,以便更好地对学生进行专业学习的指导和引领。三是心系学生。烛光导航师重在奉献和爱心,对所带学生要具有高度的热情和责任心。

  为了切实加强对“烛光导航工程”运行的保障,武汉大学成立校、院两级的烛光导航工程领导小组。校烛光导航工程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分管本科教学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部、人事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各院系烛光导航工程领导小组由院系主要负责人牵头,相关负责人参与。另外,学校强化对烛光导航师的考核与激励。要求各院系将烛光导航师工作的考评结果作为该教师年度考核、表彰的重要依据;将担任烛光导航师的经历作为该教师提职晋级的重要参考。对考核不合格者、因出国进修半年以上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不能履行烛光导航工作职责的,要求及时进行更换。武汉大学在院系考评的基础上,每年组织开展优秀烛光导航师评选活动,评选50名优秀烛光导航师;对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导航师,参照学校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的奖励标准给予奖励并进行表彰。

(责任编辑:宋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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