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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实施多元合作协同教学督导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008-05-30收藏

  武汉理工大学为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设立了独立建制的教学督导和评估机构,运用校内督导和评估的教学质量监控手段,实行教学质量管理系统中督导评估子系统与学生、教师、学院、学校教学和学生管理职能部门等多元协同合作,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全员性教学质量控制。

  一、督促与引导相结合的全方位教学质量控制

  学校实施独立建制的教学督导制度,将集决策、执行、监控于一体的教学管理职能部门中的监控职能外部化,形成了教学决策、教学执行、教学质量监控三个子系统既相对独立运行,又相互促进、协同合作的教学质量管理系统,实现了从教学质量标准和规范的制定、按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教学各环节,到督促检查和评估实时反馈结果的闭环控制,实现了教学督导的“三个全方位”,即监控手段覆盖教学对象的全方位(普通本科、研究生、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独立学院)、办学条件的全方位(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环境建设)、教学活动的全方位(督教、督学、督管)。

  几年来,学校坚持督促与引导相结合,使督导工作实现由督向导的深化,产生了明显成效。在课程建设方面,学校形成了精品意识,促进了教学资源的优化组合,到2007年已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6门,省级精品课程45门,省级优质课程33门。在专业建设方面,学校形成了品牌意识,促进了全校专业结构优化调整、资源整合、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的提高,到2007年已有10个被评为湖北省重点建设的品牌专业。在教风建设方面,广大教师通过督导和评估信息把握学校教学的整体状况,感受到了来自教学的压力,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本科教学工作中,学生评教不及格率由2001年的5.31%下降到2006年的0.37%,优良率由2001年的66.0%上升到2006年的90%。在学风建设方面,全校性的质量意识和质量控制体系,促进了学生创新意识的增强和整体素质的提高。2001年以来,学校获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国家级奖23项、省级奖35项;获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国家级奖5项,省级奖29项;获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国家级奖21项,省级奖36项;在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中,第一届有6人获省级奖,第二届有13人获省级奖,3人获国家级奖。

  二、督导与评估相结合的全过程教学质量监控

  学校从2001年开始,督导专家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评估指标体系,设计并多次修订和完善了《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为保证本科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学校将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成绩作为学院二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做到了“督有重点,导有目标”,将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差距作为下一年度督查的重点,挖掘的成功经验作为下一年度引导的目标,起到了以督促改、以导促建的重要作用,有效实现了教学质量的“三个全过程”(人才培养全过程、教学组织全过程、主要教学环节全过程)控制。教学督导和评估还延伸至教学组织的前期过程与后续过程,审查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并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将成绩考核、就业等纳入检查评估范围。

  几年来,学校教学督导员在对全校各层次教学对象的课堂教学、实验教学、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秩序、考风考纪等教学组织全过程的督导和评估中,随堂听课30416学时,检查试卷56617份,检查毕业设计(论文)4819份,抽查课程设计6510份,抽查实习报告11217份,抽查教学日历6360份,抽查教案824份,检查与评估实验室建设和教学情况700余个次,对考试试卷、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以及精品课程、教材、实验室、新专业建设等专项检查或抽查30余项。学校在督导与评估毕业论文(设计)环节、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属于指导教师科研项目和联系实际的选题比例从2001年的50%以下上升到2007年的94.9%以上;在湖北省优秀学士论文评奖中,2004届130篇获奖,2005届370篇获奖,2006届730篇获奖。

  三、督导与主体协同合作,实施全员教学质量管理

  学校教学督导和评估是教学质量管理体系中的主要监控手段,与教师、学生、学院、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职能部门形成多元协同的合作关系。一是教学督导和评估系统与学生评教、教师评学系统互为补充。督导员根据学生评教的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听课和教学抽查,以对教师教学工作给予公正评价和重点帮扶;督导员在教学秩序督查、考试巡视和日常听课中检查学生到课、迟到、听课状态和考风考纪情况,与教师评学相互补充,以全面促进学生学习。二是教学督导和评估工作与各学院、教师工作协同合作。教学督导员通过随机和重点相结合的听课、教学检查,准确把握学院教学运行的实际状态,严格控制教学过程中各环节的教学质量,并实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学院和教师;学院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教学过程中的“隐患”,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三是教学督导和评估工作与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学生管理职能部门工作相互促进。教学督导通过工作记录表、工作小结、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将教学质量管理的意见与建议及时提供给教学和学生管理职能部门,职能部门经过分析、筛选、采纳,制定、修改和完善有关教学管理文件、质量标准和规范,而这些文件的出台又为教学督导开展教学检查、评估和过程控制提供了政策依据。

  几年来,学校根据教学督导评估专家关于制定各专业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和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标志性教学成果建设与奖励、关于加大实验教学和新专业建设投入力度、关于学风调查等建议,三次大幅度修订了本科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制定和修订了《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本科生课程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本科生实验教学管理办法》等教学质量标准和规范化管理文件50余份。

(责任编辑 薛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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