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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以民族团结教育为主线 积极做好民族学生教育工作

2010-08-19收藏

  陕西师范大学民族预科教育始于1980年(2007年更名为民族教育学院),至今已愈30年。先后向社会各界输送了3000多名合格的民族预科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生,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30年来,民族教育学院始终把“执著民族教育事业”作为立院之本,把“民族团结教育”作为学院学生教育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内容,收到良好的效果。

  一是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常规思政教育活动之中。

  学院通过入学教育、党团活动、党员组织发展及日常管理等活动,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学院每年都要举行新生入学教育活动,重点介绍学校和本院的基本状况,以及校纪校规和多年所形成的优良传统,组织学生实地观看本院历年所获取的各项奖励和荣誉。自1995年以来,学院领导一直坚持为新生讲解本院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所做出的突出成就,鼓励大家珍惜集体荣誉、努力学习、互相帮助,为民族团结进步再做贡献。

  学院总支重视党建工作,专门为民族学生开设党课,讲授党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在学院中,主动要求进步,争取加入党组织,成为民族学生的一种普遍追求。以民族骨干硕士生党员为主体的学生党支部,认真设计党团活动,所组织的学习“十七大”系列活动有层次、有效果,请来十七大代表作报告,受到多方好评。

   学院还先后组织学生参观革命圣地延安、八路军办事处、黄帝陵、杨虎城烈士陵园、秦兵马俑、陕西历史博物馆,走进工厂、街道、民族幼儿园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让学生设身处地感受革命先烈的英勇事迹,引导学生触摸党史、感悟历史、关注社会,理解现实,增强少数民族学生对中国共产党的热爱,增强对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自豪感、认同感、责任感。

  二是把民族团结教育引进课堂和学生头脑之中。

  学院专门开设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论课(2学时/周)。主讲教师为本部专职教师与聘请专家学者相结合。课堂教学内容包括系统讲解中国的民族状况、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介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学习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使民族学生从理论上增进了对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及党的宗教政策的认同感,自觉树立起“三个离不开”思想;集中学习民族教育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高等教育法》等,使学生深入理解国家举办民族教育的重大意义,珍惜党的优惠政策,树立遵纪守法意识,增强爱国之情和报国之志。

  三是把民族团结教育融汇于特色活动之中。

  学院每年举办“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月、活动周”。通过集中的特色活动,以学术报告、座谈会、展板、晚会等系列形式突出宣讲民族团结,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创造共同团结进步的和谐氛围。校长房喻曾多次到学院作专场报告,激励学生志存高远、发奋学习、报效祖国。学院副院长杨维平曾是受教于学院的壮族学生,在留学回国之后,向同学们做成才报告,他的成长经历让学生感同身受。活动期间,学院充分调动并展现民族学生的文艺才华,展示多民族文化的价值,提高师生对少数民族硕士生的认可与评价,大大增强少数民族硕士生的自信心。

  此外,学院精心设计和组织针对少数民族学生的“结业五个一”特色活动,即:一次结业教育主题班会、一场班级晚会、一本纪念专刊、一次成绩回顾展、一场结业典礼。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养成乐观进取、热爱生活、爱惜自我的生活态度。

  四是把民族团结工作融入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中。

  学院建立了学生家长联系制度,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有机结合。从新生报到开始,学院便不定时召开家长会,介绍学院总体情况、办学经验,征询家长意见或建议;同时,还经常利用书信、网络、电话等形式,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的思想和学习状况。此举加强了师生之间以及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有助于双方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管理和学生教育工作。在拉萨“3.14”事件、乌鲁木齐“7.5”事件等重大时刻,学院领导和教师通过学生家长联系制度,讲解政策,讲明事实,分析道理,使学生从根本上明白“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全家上下纷纷争做维护民族团结的促进者。使民族学生从思想上、行动上、组织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五是把民族团结教育渗透于对学生生活的关爱之中。

  民族学生大多来自经济欠发达地区,部分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对此,学院把贫困学生当作自己的亲人,急他们之所急,想他们之所想,尽力解决民族学生困难,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其扶贫帮困的先进事迹曾得到《光明日报》的专题报道。学校亦划出专项经费,每年给民族预科学生下拨助学金、助困款。学院结合实际情况,以补、助、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等形式,使贫困学生在勤工助学中培养其自立自强精神,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经济压力,也提高了服务社会的能力。此外,学院设立院长书记信箱,并基本坚持24小时随时接待学生来访,面对面与学生交流,通过答疑解惑解决学生问题,切实为学生排忧解难。

  经过多年的细心呵护与精心营造,民族教育学院学生的民族团结意识和爱国意识越来越浓厚,他们自觉继承学院优良传统,展现出民族青年特有的团结、进步、文明、友爱的精神风貌,不仅产生了强大的辐射作用,而且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2009年,学校第三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责任编辑:陈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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