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利用校外资源,全面提升研究生综合素质。近日,兰州大学结合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实际,在全校选聘了12名优秀硕士、博士研究生担任兰州大学附中高中班级辅导员,通过贴近生活,贴近社会,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一、采取自愿报名、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的用人方式。学校本着从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有培养潜力的优秀研究生中选聘辅导员,采取自愿报名、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的方式产生,保证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正。选聘工作由兰大附中全面负责,研究生院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研究生院根据相关规定对应聘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后,向兰大附中推荐人选;兰大附中对推荐者进行面试,根据面试结果拟定聘用人选,报校行政会审批;与批准的人员签署相关协议,并报兰州大学后正式聘用;同时颁发聘书;聘期为一学期。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标准。在选聘过程中,学校严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标准。要求应聘人员为中共党员,热爱党、热爱祖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时,要求应聘人员热爱学生工作,熟练掌握中学生工作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
三、严格要求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兼任辅导员的研究生要协助所在班级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共同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学生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在学生中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目标,树立远大理想;要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指导学生选择高效的学习方法,为学生答疑解惑,帮助学生树立学习信心,激发学习兴趣。
四、共同管理跟踪指导与考核。辅导员被聘用期间,受兰州大学和兰大附中共同管理。兼任辅导员的研究生由研工部统一管理,研工部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双方管理部门应及时沟通交流情况,学期结束前要联合对兼任辅导员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的由双方颁发证书并予以表彰。聘期结束后,将根据表现评选出优秀辅导员,给予适当奖励,并优先续聘。
此次选聘活动激发了研究生躬身实践的热情,受到了广大师生的密切关注。兼任辅导员的研究生纷纷表示,一定珍惜此次实践机会,坚决服从有关安排,认真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尽自己的最大力量做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 薛丽华)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