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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抓住重点、强化督导 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2021-05-17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收藏

  北京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始终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突出位置,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压实主体责任、抓好重点环节、强化督促指导,扎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在校用餐安全,严防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及时动员部署,督促指导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供餐管理和食品安全的紧急通知》,对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食品安全与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教育、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作等提出要求。指导各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施好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加强承包或委托经营准入、退出和大宗原材料集中采购管理,深入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和食堂、外供餐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在校就餐和校外就餐学生管理,“一校一账”建立学生就餐信息台账,严格校园封闭式管理,对在校内就餐的学生将午间、课后的活动纳入校内全时段管理,对在校外就餐的实行外出请假制度,低年级学生外出就餐落实好家长接送管理。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强化科技赋能,推进智慧监管,切实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突出重点环节,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和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全面检查,及时准确掌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其家庭成员假期外出情况,境外、京外中高风险返京师生按照要求进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情况并每日监测和记录健康状况。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四方责任”和学校(幼儿园)主体责任,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并掌握食堂操作人员健康管控情况、智能体温计佩戴和使用情况等。严密防范冷链食品管理使用风险,使用畜禽肉、水产品、奶酪等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严格按照进口冷链食品管理要求,使用“北京冷链”小程序进行货物登记和流转。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不得制售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等食品。

  强化协同联动,抓好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和督促指导。各区教委、学校广泛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将食品安全、健康饮食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定期向师生、从业员工发布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信息,提升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学校加强对就餐师生的教育和管理,做到按需取餐、勤拿少取,避免浪费。做好学生用餐数量、口味需求等调查,从源头上科学定量核算食材,按需制作,避免浪费。市教委、市场监管局和卫生健康委定期会商,每学期开学前后针对食品安全特别是疫情防控、关键环节管控、学生就餐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学校将相关要求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学校食品安全和师生健康。

(责任编辑: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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