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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立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制度

从高中学费、择校费中提取5%作为贫困生助学金奖学金

2007-11-17收藏

  继义务教育阶段的“两免一补”后,河北省开始着手在全省建立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制度。

  近年来,河北省认真落实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助学政策,对农村困难家庭实行了“两免一补”,保证了贫困家庭学生得到资助,推动了义务教育健康发展。但对于普通高中贫困生的救助,还缺乏一个稳定的资助渠道。

  为从根本上解决普通高中贫困生的资助问题,今年以来河北省从全省普通高中学校所收取的学费、择校费中,提取5%作为贫困生助学金、奖学金。在今年秋季开学后,这项制度已在各普通高中开始实行。

  (记者 吕国庆)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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