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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力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017-05-05 来源:黑龙江省教育厅收藏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省级统筹。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加快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约谈各地(市)政府分管领导和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先后召开评估验收部署、布局调整和建设达标等专题会议,多次组织专题业务培训,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坚持奖惩并举,2016年投入2亿元建立省级奖补机制,按照以奖代补、精准有效的原则,对已完成基本均衡发展任务的县区给予一定奖励,对完成任务有困难的边远贫困地区进行补助。强化重点支持,2016年开始全省农村教师“特岗计划”重点向当年有均衡发展建设、验收任务的县(市)倾斜。

  坚持科学精准,注重过程管理。坚持以内涵达标为根本、建设达标为“硬杠”、验收达标为结果的“三达标”理念,建立布局调整监控机制、工作推进网络台账和定期通报制度,形成各负其责、销号推进的工作机制。开发网络台账系统,全面监控各县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核心指标,指导各地加快工作进程。分管省领导带队深入各地市,开展分片督查督导,指导督促各地发现解决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成立检查组,实地检查各级各类学校、逐个对接任务,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所学校、每项指标。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和惩处机制,对未按时完成目标的单位逐一约谈、期限整改,对懒政、庸政、不落实、不作为的单位进行通报和问责。

  坚持上下联动,市县攻坚落实。市级政府发挥协调和指导作用,推动所辖县(区)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攻坚力度。聚焦突出问题,围绕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科学调整学校布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妥善解决大班额问题、持续提升教师队伍素质等,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推进整改。坚持德育为首、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原则,一手抓资源均衡,一手抓内涵发展,将着力点放在全面提升综合管理水平、推进学校内涵发展上,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和考试评价改革、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等方面取得新成效,有序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责任编辑:任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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