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规定,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于2005年下发了《关于建立对区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区县政府应围绕“领导职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经费投入与管理、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管理、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等七个方面,进行年度自评和综合督导自评工作。
在建立这一制度的同时,为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区县政府教育决策的知情权、监督权,促进与推动区县政府依法履行教育法定责任,上海市教委自2006年起,经报市政府同意,每年在“上海教育”和“上海教育督导”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各区县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责任执行情况,并对各区县政府重视加强基础教育发展中的有关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2009年各区县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责任的执行情况,于9月3日-10月3日在网上公示。本次主要有9方面内容:1.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情况;2.2009年幼儿园、小学在校学生平均的教育经费、生均公用经费情况;3. 2009年初中、高中、职校在校学生平均的教育经费、生均公用经费情况;4. 2009年义务教育阶段财政生均拨款情况;5. 2009年幼儿园、小学教师队伍情况;6. 2009年初中、高中教师队伍情况;7. 2009年职校教师队伍情况;8. 2009年班额达标率情况;9. 200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资源监测情况。
根据统计分析,2009年各区县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责任工作中,在以下七个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认真履行教育法定职责,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落实到位。2009年全市18个区县均达到教育财政拨款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以及义务教育财政拨款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的规定。以单个区县为单位进行计算,全市区县教育事业费拨款占区县财政总支出比例较上年平均提高0.36个百分点,其中,郊区县平均提高0.6个百分点。
2.加大义务教育经费统筹力度,推动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09年全市各区县义务教育财政拨款增幅比财政收入增幅平均高出9.21个百分点,其中市区高出7.33个百分点,郊区高出10.69个百分点。此外,通过市集中使用和分配教育费附加向郊区县的倾斜,远郊区县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财政生均拨款差距有所缩小,小学生均拨款的差距缩小454.12元,初中的差距缩小454.11元。在加大义务教育经费市级财力转移支付和教育费附加费专项向郊区县倾斜的同时,实行义务教育经费区县统筹,保证了财政困难乡镇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
3.平稳落实教师绩效工资,消除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收入差距。截止2009年底,本市完成了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兑现及清算工作,人均年增资1.53万元。绩效工资实施后,全市统一了工资的标准,较大幅度提高了义务教育教师,特别是郊区教师的收入。与实施绩效工资前相比,按区县平均,初中教职工年均收入市区增长10.7%,郊区增长18.2%;小学教职工年均收入市区增长13.4%,郊区增长21%。郊区的增幅均高于市区,基本消除了城乡间教职工收入的差距。
4.落实教育公建配套建设项目,确保教育房屋土地资源不流失。2009年本市启动了新一轮郊区学校建设,在建和开工的投资500万元以上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达180个。建成教育公建配套项目107个,占原计划建设数的90.68%,规划落实率较上年提升近5个百分点。从各区县上报的情况反映,2008学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变更用途的共27所,其中配合区县进行教育资源布局调整的20所,市政拆迁的6所,停办的1所,除拆迁的校舍之外,学校原有校舍均继续作为教育资源进行使用,确保了教育房屋土地资源不流失。
5.采取多种手段挖掘潜力,尽可能提升班额标准执行水平。2009年本市各区县班额达标率总体维持原有水平,幼儿园、初中、高中各区县平均班额达标率为67.47%、83.68%和99.65%,分别较上年增长5.26、1.75和0.1个百分点;小学阶段计入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后,平均班额达标率为82.32%,较2008年下降3.38个百分点。各区县均尽量采取措施,提升班额标准执行水平。
6.教师学历水平逐年上升,职务结构比例逐步趋于合理。近年来,本市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点领域,有了进一步提高,一是教师学历普遍提升,二是教师在职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所提高,三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教师待遇明显提高,四是创新校本研修制度,促进了教师的专业发展。2009年本市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分别为1%、1.9%、11.8%和32.3%,呈不断上升态势。
7.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功能,进一步提升教育发展水平。2009年,本市基础教育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同住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截至2009年9月,本市42万余非上海户籍人口子女中,在公办学校和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占92.7%(2010年春达97.3%),比上年增加18个百分点。此外,本市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对郊区农村学校的辐射功能。2009年起,本市实施新一轮区县教育对口合作交流,并启动了第二轮委托管理,加快提升了农村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