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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制定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1-06-01 来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收藏

近日,上海市市长韩正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各区县政府、各相关委、办、局。

新一轮行动计划设立的学前教育发展目标是:进一步完善本市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大幼儿园建设力度,促进学前教育内涵发展,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管理,保障幼儿园安全,确保在园(看护点)幼儿身心健康、快乐;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实现社会和家长对适龄儿童学前教育和看护的全覆盖。

围绕上述总体目标,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在强化政府职能、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高保教质量等方面推出了以下有力举措。

一、强化政府职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一是坚持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区县政府对本区域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负主要责任,根据人口变化趋势,制订本区域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承担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与指导职责。

二是建立健全市、区县两级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统筹协调学前教育发展工作。目前,上海市政府已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第一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教委主任为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建设交通委、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和市农委等11个部门为成员的上海市学前教育联席会议,负责全市学前教育工作的统筹领导、协调和管理。

二、加大财政投入,完善相关支持政策

自2011年起,上海进一步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一是将每年用于学前教育的市级财政经费由原来的4亿元增加到6亿元。二是积极研究进一步体现上海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公共政策。免除上海户籍困难家庭儿童的管理费,补助伙食费;提高政府在学前教育成本中承担的比例,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由原来的每生每年6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1200元。

三、加大园舍建设力度,积极应对入园高峰

一是努力通过新建、改建和扩建幼儿园来实现每年增加30万平方米以上的园舍面积。2011~2013年,全市将新建和改扩建100所幼儿园;根据郊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和看护的需求,三年内将新增205所民办三级幼儿园,规范320个学前看护点的,努力实现每年增加30万平方米以上的园舍面积。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新建幼儿园开办费的拨款力度,重点扶持财政相对薄弱的区县。同时要求各区县统筹区域内的学前教育资源,为辖区内适龄儿童提供充足的公办园学位;若公办幼儿园学位不足,则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让辖区内的户籍适龄儿童全部按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进入民办幼儿园。

三是通过新增民办三级幼儿园、规范学前儿童看护点等途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前教育和看护需求,确保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安全。

四、解决保教队伍配备,提升保教人员专业水平

一是多途径地解决入园高峰期间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紧缺的问题,合理规划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计划,增加华东师大、上师大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招生计划,探索非学前教育专业在校生中期转专业途径,继续实施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入职培训项目,采用委托、自主定向等培养方式,保证充足的新教师来源。

二是进一步建立开放、灵活、多样的师资培养和培训机制,构建职前和职后培养培训相结合的保教人员教育体系。全市将加强对郊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职初教师、保育人员等的专业培训,且受培训率达100%;对专任教师学历要求逐步提高,全市学前专任教师将基本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其中60%达到本科以上学历。

五、加大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力度

一是深化办园体制改革,完善非营利的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设计,加大公共财政对社会力量办园的支持,鼓励、扶持非营利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加快实施民办幼儿园年金制度的实施。二是加大对民办三级园保教活动和教研活动质量指导。三是加大对民办三级幼儿园资助和奖励的力度,每园每年政府资助5万元用于玩教具的添置等。对以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的看护点每年资助2万元,用于玩教具、图书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同时要求各区县根据情况配套拨款,落实配备专业安保力量等安全措施。

六、深化学前教育改革,不断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保教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以儿童发展规律为本,严格规范幼儿园一日保教活动,完善保教质量管理机制。二是根据信息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市学前教育信息化管理和应用体系。三是加强学前教育课程资源库建设,提高幼儿园保教工作效率。四是加强托幼机构因病缺课缺勤每日网络直报工作,探索建立由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等共同参与的幼儿健康水平监测和评估机制,并在加强儿童保教医生对幼儿园科学指导工作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保健医生进幼儿园的工作机制。

(责任编辑:宋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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