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江苏省在园幼儿217万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96%以上。全省已于2007年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达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规定的2020年发展目标,全省学前教育改革进入全面快速发展、创新跨越发展的新阶段。江苏省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管理体制,将学前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一是落实改革发展责任。建立由分管副省长担任主任的省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省政府办公厅、教育、财政、编办、人社等18个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进行分类梳理,形成5大方面32项分解任务,印发到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单位。明确县级统筹、县乡共建的管理体制。
二是制订学前教育法规。颁布《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以法律形式规定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应当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学体制;维护学龄前儿童、保育教育人员和学前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
三是建设改革发展示范区。颁布《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主要指标》,建立健全“县级统筹、县乡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2011年与全省13个省辖市及所属县区政府逐一签订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创建责任书,计划全省所有县(市、区)在2015年达到建设指标提出的各项要求。
二、制定专项规划,推进学前教育资源均衡分布
一是编制五年行动计划。2011年全省各地编制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明确未来5年发展总体目标、路线图和时间表。重点关注公办民办幼儿园结构、农村和城市集体所有制幼儿园发展和流动人口子女入园,科学制定学前教育专项规划,着重解决学前教育资源相对不足和分布不均的问题。
二是实施普及提高工程。实施学前教育普及与提高工程,两年内安排专项资金5.1亿元,重点支持经济薄弱地区新建和改扩建农村幼儿园。2011年全省新建、改扩建幼儿园800多所,新增幼儿园建筑面积148万平方米,全省资金投入总量约30.2亿元。
三是实施省优创建工程。新建配套幼儿园要达到省级优质园建设标准,城镇与农村省级优质幼儿园比例的差距小于10个百分点。全省每年约有500所左右的幼儿园申报省级优质幼儿园评估。
三、加大财政投入,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制度
一是建立财政投入体制。 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当共同分担学前教育财政经费。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实行“市县为主、省级奖补”的体制,重点支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和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等五项。
二是制订生均经费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人均经费标准、公办幼儿园人均财政拨款标准、公办幼儿园人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苏州、常州等市已全面建立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标准从150元至1200元不等。
三是扶持普惠性幼儿园。从法律层面界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概念。设立涉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三项综合奖补资金,给予经济薄弱地区新建和改扩建达到规定办园标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奖代补,给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运行开支补贴,补贴达到9800万元。
四是帮助弱势儿童入园。允许流动人口子女在居住地申请入园。设立专项奖补经费支持各地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问题,近两年下达经费达6400万元。全面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政府资助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平均资助比例为在园儿童总数的10%。省财政根据财力状况对市县给予20%-70%的分档补助。实行残疾儿童免费学前教育。
四、科学规范管理,提升学前教育办园育人质量
一是创新师资管理制度。实行保育教育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设立幼儿教师专业职称序列。试行幼儿教师职称评审制度,逐步在全省实现每所幼儿园均有中级以上职称专任教师。开展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采取定向招生、提前录取、免费教育、定向就业等政策措施,鼓励男生报考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全额承担。
二是加强幼儿园常规管理。以法律形式禁止以集中授课方式实施汉语拼音、汉字读写训练等幼儿园“小学化”行为。在全国率先建设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包含机构管理、班级管理、幼儿管理、教师信息、申诉仲裁管理等14个模块,采集了7000余所幼儿园、5万余个班级、17.3万名教职工和200多万名幼儿的信息。颁布《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
三是提升幼儿园办园质量。立项研究全省设立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点。开展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幼儿用书用品情况调研,制定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审定办法。组织开展全省幼儿园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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