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引导职业学校加强特色培育,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推进职业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浙江省教育厅近日出台文件推动以设区市为单位统筹调整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
一是以设区市为地缘单位统筹规划中职专业。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地区职业教育发展,全面推进市本级及所辖各县(市、区)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计划的制订和实施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属职业学校修订和完善专业结构调整方案,积极稳妥地调整和优化专业设置。
二是以产业发展和学生就业为导向。大力扶持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相关的专业;重点发展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紧缺的专业;积极拓展新能源、新材料等与产业转型升级密切相关的新兴专业;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专业,调整市场需求过剩的专业。同一设区市内已有3个以上职业学校开设的专业,原则上不再新批准设置。
三是强化主体专业建设。主体专业是指基础条件好、办学水平高的专业,一般应符合省级示范专业的基本条件。一般的中等职业学校培育1-2个主体专业;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培育设立2-3个主体专业;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培育设立3-4个主体专业,并逐步培育形成1-2个专业集群。同一县(市、区)域内的职业学校新设主体专业一般不重复设置。
四是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从2010年起,省教育厅将各地制订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编制专业结构调整计划等工作作为省级评优评先和资金支持的重要条件,重点支持列入规划优先发展的专业。对调整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地区,在职业教育专项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
省教育厅计划通过5年的努力,基本完成阶段性中职专业结构调整工作,形成与区域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匹配程度高,结构合理、错位发展、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发展新格局。
(责任编辑 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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