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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以“六个严格”为抓手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2010-11-01 来源:浙江省教育厅收藏

  针对当前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社会反响强烈的学科教学超出课程标准要求的“超标”、加班加点延长学生学习时间的“超时”、布置大量机械重复作业和随意增加考试次数的“超量”、任意突破入学条件规定和招生限制范围的“超限”等“四超”问题,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并召开全省减负工作视频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健全制度,部署有关工作。

  会议强调,必须下决心抓好减负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问题的严重性和解决问题的复杂性、艰巨性,自觉担起应负的责任,以对学生、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潜下心来,真正按教育、教学规律教书育人。要首先解决管理上的突出问题,从解决教育系统内部管理问题入手,在教学组织中做到“六个严格”:

  1、严格开设课程。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要求中小学严格按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的课程,不得擅自调整教育部或省定课程计划,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切实保障开展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

  2、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不得超过2小时。学校须按年级做好各学科作业的平衡工作。教师精心设计作业,做到精选、先做、全批并及时反馈。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不准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3、严格控制补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利用寒暑假、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中小学生进行补课,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

  4、严格规范考试管理。小学只在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初中每学期只进行期中、期末两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不得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学校、班级、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

  5、严格确保学生的休息和锻炼时间。小学生、初中生在校上课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不得组织集体早自修,不得组织通校学生参加在学校的晚自修,住校生晚自修每天不得超过2课时,并严禁利用晚自修进行文化补习。严格实施大课间体育活动和课外集体体育锻炼制度,确保学生每天至少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6、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公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就近入学的规定,不得跨学区组织招生。

  为此,全省各地各校要健全有力有效的制度保障。建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试卷质量评估制度、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情况通报制度、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责任追究制、课业负担征求意见制度、教学活动安排公示制度、家校联动制度等六大制度。加强监查工作,强化督学责任区责任,开展异地互查,构造社会监督平台,确保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各项规定的落实。完善奖惩措施,严肃查处各种违规办学、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

(责任编辑:陈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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