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安徽省实施12项民生工程,集中财力办好一批实事,其中直接有关教育的就有两项:一是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二是全面消除农村中小学危房。2008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将12项民生工程提升扩展为18项,其中教育方面增加为3项,即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消除农村中小学危房、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省及各地扎实推进三项教育民生工程,取得显著成效,有力促进了教育公平。
一、大力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义务教育发展保障能力明显提高
2008年,根据国家文件精神,结合全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及时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和《调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对全省2008年调整完善新机制补助标准、分担办法、实施对象、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做出了全面规定。
按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口径,2008年,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900多万名(农村785万人、城市116.9万人)在校学生从中受益,生均受益额达500多元。全年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共需资金46.3亿元,其中中央承担31.4亿元,省级承担11亿元,市县承担3.9亿元。
为确保2008年春季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正常开学,省级承担城市免学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全年资金共8.36亿元,于2007年底提前下达各市县。中央财政春季学期提高公用经费水平资金也已下达,并要求各地在春季开学前及时将资金拨付到校。春季开学时,省教育厅组织力量,对全省2008年春季开学工作进行了检查,并把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改革政策落实情况作为主要内容。
为严肃收费纪律,坚决杜绝“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省教育厅在安徽教育网设立“治理教育乱收费平台”,开通了举报电话,每季度省治乱办发通报,通报情况汇总列入各市年度考核,直接与评优、资金和项目安排挂钩。
为确保义保工作相关政策和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建立了领导小组会议制度、专项检查督导制度、定期统计通报制度、项目推进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考核评估制度,稳步推进工作,力求取得实效。同时,除继续实行“独立督查员”蹲点调研外,还建立了联合督查机制、政府和部门的考核评价机制及奖惩机制,将新机制的落实纳入了地方督导评估和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截至5月份,全省城市免除学杂费补助省级承担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县,全省各县(市、区)累计拨付到校14741.2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安排的49.9%。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补助中央春季和省级承担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县,全省各县(市、区)累计拨付到校117812.5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安排的43.7%。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中央2008年春季资金12300万元和2007年提标资金6100万元已全部下拨到各县。免费提供教科书实行省级政府统一采购,资金由中央全额承担。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资金全省到位2684.0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安排的27.5%。
二、加快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进度,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进一步加强
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进展顺利。据统计,到6月底,全省已下达资金的项目开工面积达303.7万平方米,开工项目5052个,分别占应开工面积和应开工项目的87.5%和88.1%。其中3829个项目完工,完工面积214.7万平方米,分别占已开工项目和已开工面积的75.8%和70.7%。全省已下达资金的开工项目共改造D级危房244万平方米,与省政府确定的2008年底累计改造D级危房304万平方米的总体目标相比,完成进度为80.3%。全省中小学尤其是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很大改善。
在危改工程实施过程中,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危改工程的实施与学校布局调整相结合,与当地整体建设规划相结合,与灾后恢复重建相结合,与校园总体规划相结合,最大限度地提高危改资金的效益。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徽省统一项目管理、规范基建程序、严格质量监督体系,加强质量管理,确保所建工程50年不出质量问题。在项目的安排上,资金一次安排到位,不留缺口,建一所成一所。各地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把“五关”,即:设计关、施工队选择关、建材质量关、竣工验收关、决算审计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立项审批,后勘察设计,再施工建设的原则。
为推进工程实施,安徽省加强对各地危改工程实施情况的督查,继续实行危改工程进度月报制度和通报制度。对排在后三位的县(市、区),要求政府负责人来教育厅说明情况,对全省危改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汶川大地震后,为确保今年底全面完成D级危房改造任务,消除中小学校舍及设备的安全隐患,全面提高校舍建设质量,安徽省及时组织各地对学校校舍改造和安全隐患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
三、积极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有力促进教育公平
2008年2月,安徽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安徽省民生工程普通高校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并加强了对市、县(区)和省属中职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业务人员的培训,大大提高了实施民生工程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水平。同时,强化对资助政策执行情况、资金保障及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省教育厅还向社会公布省、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举报投诉电话,认真受理社会各界有关的咨询投诉,广泛接受监督。
安徽省还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在2008年高校招生报考指导上刊印《安徽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简介》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简介》,组织发放了《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手册28万余册。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颁奖仪式并与获奖学生代表座谈。
目前,高校春季学期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指标及资金已经下达,并已全部发放,其中国家奖学金发放名额1173人、金额938万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名额为18926人,下达资金4733.7万元(其中市级配套281.7万元);国家助学金6月份已发放完毕,发放名额为141130人,下达资金13697.6万元(其中市级配套829.7万元)。完成了2007-2008学年春季学期全省中职学生资助数据的统计汇总,对资助指标和资金的调整提出意见报财政厅。中央财政的中职国家助学金经费预算5月中旬下达到省,省财政已于7月3日下达。全省共有31.8万人获得资助,资助金额2.3亿元。目前全省正在组织发放。
(责任编辑 薛丽华)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