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研究出台系列配套措施,建强学校育人主阵地,严格校外培训治理,持续推动“双减”工作落实落地、提质增效。
健全机制,打牢工作基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双减”工作,省委常委会专门听取工作汇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双减”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双减”工作任务落实。各级党委将“双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任务。建立由26个省直部门参与的“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协调推进。省教育厅增设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推动各地成立相关专门机构。
完善政策,确保有序落实。印发“双减”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重点任务清单。出台系列配套政策,发布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五项管理”、课后服务扩面提质等文件,11个省直部门联合出台整治校外培训机构问题行动方案。印发“营转非”和“备改审”等工作文件,出台中小学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制度体系。截至2021年底,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均已出台作业管理规定并建立公示制度,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
减负提质,强化育人阵地。实施作业精细管理促进计划,指导学校完善作业管理办法,严控作业总量和时长,将作业布置和批改情况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和职称评价。修订出台中小学教学指导意见,启动幼小衔接改革实验试点工作,全面落实“零起点”教学。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各地探索开展大学区制改革,遴选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市、区),培育认定教改示范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课后服务实现全覆盖,参加课后服务学生达364.5万人,学生参与率达86.67%。
疏堵结合,深化培训治理。全面停止审批新的学科类培训机构,严格执行校外培训机构节假日、周末不得开展学科培训的规定,大幅度压减机构存量。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机制,从限制培训时间、规范培训服务、强化收费监管等方面加大治理力度。明确学科类培训机构鉴别标准,规范线上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出台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培训机构行为。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研制专门工作方案,针对“收费”“退费”“裁员”等风险环节,教育部门会同银保监、人社等部门完善相关举措,及时妥善处理校外培训机构突发事件。截至2021年底,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或暂停率达80.3%,剩余的324家已全部转为非营利培训机构。
压实压紧,强化宣传督导。将“双减”工作纳入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清单,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和秋季学期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督查,将“双减”纳入重点督查项目,设立监管平台和举报电话。省领导率队赴多地调研督促“双减”工作。实行“双减”日报、周报、半月报等制度,建立工作信息常态化报送和宣传报道机制,在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开设“双减”工作专栏,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在省、市、县三级媒体累计刊发“双减”报道近100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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