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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2023-11-13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收藏

  福建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发展的决策部署,遵循公益普惠原则,围绕学位供给、公益普惠、托底提质、强化保障,加快建设普惠资源,完善保障机制,提升保教质量,着力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以学位供给为基础,盘活用足“资源库”。多渠道、多形式支持公办幼儿园建设,鼓励充分利用空置办公楼等资源,在确保安全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通过法定程序变更使用功能,改建为公办幼儿园。积极支持街道(乡镇)、村集体、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公办园。12年来,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3096个,新增公办园在园幼儿32.5万人。大力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2019年以来全省共摸排小区1882个、小区配套园1867所,目前已全部完成治理,全省新增公办幼儿园183所,新增公办园学位28419个。2023年将城镇公办幼儿园结构优化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计划,着力填补城镇公办园学位结构性缺口,支持各地改造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公办园150所。

  以公益普惠为导向,扩大资源“覆盖面”。先后出台《关于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性民办园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条件、认定程序,落实普惠性民办园在财政、用地、税收等方面优惠政策,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加大扶持力度,引导更多民办园加入普惠行列,不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稳步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工作,省级层面累计下达专项资金约1.5亿元,支持革命老区县或原扶贫开发重点县设立巡回支教点,招募志愿者,努力满足边远乡村适龄儿童就近入园的需求。

  以托底提质为目标,着力建设“新样板”。在确保“有学上”,紧盯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在“托底”“提质”上下功夫。加快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建设,构建省、市、县三级示范园为引领的学前教育体系,修订示范性幼儿园评定标准和评估办法,建立后续跟踪、动态管理机制,促进示范性幼儿园充分发挥创建及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出台进一步加强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建设与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着力解决乡村中小学校附设学前班数量多、基础弱,质量差问题,补足乡村学前教育短板。积极推动建立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片区管理、联动帮扶”工作机制,统筹城乡、公办民办园,合理划定管理和教研工作的片区,发挥示范园作用,形成教研共同体,通过送教下乡、教学观摩、课题研讨、规范化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促进幼儿园办园水平整体提升。

  以强化保障为重点,改善条件“强支撑”。加强经费保障,出台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指导意见,明确每生每年不低于600元的拨款标准,实施公办园生均拨款补助制度,并要求各地参照公办园标准对普惠性民办园进行补助。加强队伍建设,省级统一确定幼儿园高、中、初级1:5.5:3.5的岗位结构比例,较大幅度提升高级、中级岗位比例,有效畅通幼儿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将乡村幼儿园教师纳入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范围同部署同落实,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开展幼儿园园长专题培训、乡镇中心园教研骨干培训、普惠性民办园青年教师远程培训等项目,委托福建教育学院、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省级教师培训承办单位开展幼教“下沉式”培训。强化教育督导,将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学前教育普惠率等指标纳入省对设区市政府考评指标体系,将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目标和相关政策措施情况,作为省级“对市督导”“对县督导”“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督导考核”重点内容,进一步压紧工作责任,确保任务落实。

(责任编辑:刘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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