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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实施“强科培优”行动 推进普通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

2023-02-14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收藏

  山东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实施“强科培优”行动为抓手,深化普通高中育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推动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发展、多样发展,促进学生全面成长,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系统设计,健全政策体系。印发《关于实施强科培优行动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的实施意见》,聚焦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实际,引导普通高中由分层办学向分类办学转变,进一步改革育人方式、提高育人质量。大力改善校园办学条件,修订《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细化学校建设标准,为学校建设学科教室、开展特色教学留出充足空间。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将推进特色高中和学科基地建设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压实压紧各级工作责任。将支持特色高中建设作为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内容,纳入本科高等学校分类考核,推动全省高中由标准化、规范化向高质量、有特色发展。

  立足学科,强化育人实效。以特色学科培育为支撑,遴选认定学科基地371个,建设人文、科技、艺体、技术、实践等领域特色高中127所,注重学生道德品格和关键能力培养,系统构建课程、教学、评价、管理体系,辐射带动普通高中育人模式改革,努力推动形成全省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的良好局面。建立高等学校与普通高中联合育人机制,推动学科基地建设与高校基础学科建设相衔接,遴选61所试点学校,积极探索“高中+本科院校”“高中+高职高专院校+企业”的合作共建模式,引导高校发挥专业教学优势,指导普通高中开发特色课程,开展学科特色实践活动,实现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推动各学科基地学校围绕培育和发展特色学科,加强成果交流,选树一批在实施特色课程开发、教学模式实施、学科教师团队构建等方面的优秀典型案例,大力营造互学互鉴、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强化保障,夯实办学基础。持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构建以政府投入为主、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普通高中投入机制,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中等职业教育投入机制,建立学科基地发展经费保障机制,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每年安排财政资金2000万元,为省级特色学科基地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完善高中学费收费政策。建立普通高中学费动态调整机制,明确学费标准原则上3年调整一次,省市认定的公办特色高中,学费标准按照不超过现行基础30%的比例适当上浮。强化科研引领,积极组织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围绕高中改革发展,立项高中生物学学科核心素养的教学实施与测评研究等37项课题进行研究发展,19项普通高中教学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统筹推进,提升教育质量。实施“强校扩优”行动,推进特色办学与县中发展振兴行动紧密衔接,构建特色高中与薄弱县中协同发展机制,在县中设立70个省市学科基地,辐射带动县中学校114所,基本实现县级学科基地全覆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中考招生和选课走班政策,指导各地优化特色学校布局,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支持高中学校自主设定招生标准,着力构建贯通招生、培养、评价等多维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改革办学质量评价,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构建以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办学评价体系,制定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标准,努力推动普通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开展多样办学试点,建设新型数字化学校48所,开设办学自主权改革试点学校36所、综合高中试点学校10所。以实际应用为导向,推动市、县(市、区)集约建设数字校园平台,深化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学校管理、资源建设、教学管理、学生评价、家校合作中的融合应用,为持续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供有力支持。

(责任编辑:刘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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