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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排部署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2011-05-09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收藏

2011年河南省共有高校毕业生44.6万人,普通中专毕业生14万人,加上往年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总人数将突破65万人,整体形势严峻,工作任务艰巨。为全面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提出的2011年“毕业生就业优质服务年”的有关要求,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大局,河南省教育厅日前出台《关于做好当前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离校前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确保顺利实现“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就业人数持续增长,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人数明显增加”的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组织保障机制

要求各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当地就业工作总体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工作督察和日常考核。各学校要按照“党政领导主管、职能部门统筹、相关部门配合、院系层层落实”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全力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明确学校各职能部门和院系的目标任务,逐级落实责任。

二、积极开展针对性强的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讲活动

各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大中专学校要按照“毕业生就业优质服务年”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工作。要在形式上体现多样性,在内容上体现丰富性,既要广泛宣传国家和全省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有关政策措施,又要对基层就业、入伍预征、自主创业、就业援助等政策进行重点宣讲,还要对毕业生关心较多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就业环境、房价等问题开展正面讲解,积极鼓励、保护毕业生的就业信心。

三、全面提高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水平

各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于与属地内中小学校签订就业合同的首届免费师范毕业生,要尽早落实好岗位编制,确保属地内河南籍免费师范毕业生有岗有编,切实保障毕业生权益。各大中专学校要通过就业咨询室、心理咨询室等服务平台,结合学生个人特点,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政策咨询、求职技巧辅导、职业规划指引等方面的优质服务。各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和大中专学校要创新管理和服务模式,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及时为毕业生提供户档托管、人事代理、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等相关服务。

四、扎实做好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工作

各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要争取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帮扶纳入政府实施相应援助项目,采取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见习培训等帮扶措施,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免费参加各类招聘会、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等就业援助政策。各大中专学校要对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摸清底数,建立信息数据库,开展“一对一”的就业服务,通过设置学校就业帮扶专项经费、募集社会公益基金等方式发放求职或生活补贴,对家庭贫困、身体残疾、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女大学生等群体提供重点组织培训、心理咨询和职业指导、优先推荐岗位等服务。

五、以高度责任感做好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

各大中专学校要牢牢把握毕业生离校前的关键时期,突出工作重点,大力开展就业观念教育和文明离校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经受锻炼。要加强对毕业生的心理疏导和思想辅导,引导进一步转变就业观念,把自身发展与社会需要紧密结合,自觉走投身基层、艰苦奋斗、自主创业的成才之路,唱响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艰苦地区就业和感恩母校、回报社会的时代强音。

六、全面提升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各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大中专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市场管理和运行机制,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和力量,有计划地开展分专业、分行业的专场招聘活动和针对性、时效性较强的小型专场双选活动。要不断推进就业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开展丰富多样的网上招聘活动和校际间的就业协作,实现网上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各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和大中专学校要加强对各类双选活动的监管。特别要注重防范招聘欺诈和传销陷阱,在招聘会安全、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等方面,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就业安全和校园稳定。

(责任编辑:宋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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