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学校建设一体化。制定普通中小学布局规划(2013—2020年),保证学校建设发展用地,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累计投资27.5亿元,完成469所公办小学、222所公办初中标准化建设。制定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规划(2014—2018年),改善236所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完成“全面改薄”70所学校任务,将中小学配建计划及落实情况纳入各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制定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并将推进115所中小学配套建设、完工20所纳入2017年市政府十件实事,缓解入学矛盾。
抓住关键,统筹推进师资配置一体化。印发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通过事业单位招聘、免费师范生安置等措施,满足农村中小学教学需要,2013—2017年,全市农村中小学、幼儿园补充新进教师2282人。采取学区内交流、跨校竞聘交流、起始年级教师交流、走教交流等方式,推进教师区域内交流轮岗,2017—2018学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交流人数达2800人。在教师职称评审、教师岗位聘任和特级教师评选等评优评先活动中,对农村教师倾斜、适当放宽聘任条件和实行指标单列等。加强教师培训,农村教师参训人数占每年市级骨干教师培训总数的50%。设立农村学校教师津贴,符合条件的农村教师可分别按每月特级教师1200元、其他教师600元、革命老区教师500元标准享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
加大投入,统筹推进经费保障一体化。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完善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保障机制,教师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提高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构建生均公用经费定额动态调整机制。城乡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教科书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所有特殊教育学生补助生活费,免收农村寄宿生住宿费。规范和完善教育经费转移支付制度,市级增量经费主要向经济困难地区、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市级教育专项资金投入农村比例超过50%。
创新机制,统筹推进学校管理一体化。印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学区制管理工作意见,推动各区实行学区制,目前全市建立学区 217个。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改革,选择55所薄弱学校作为受援学校,中心城区41所优质义务教育学校和5所在汉高校及市教科院作为支援单位,实施对口委托管理。成立30个“市级小班化教学共同体”,探索跨区域学校“抱团发展”。落实乡镇政府教育管理职责,开展乡镇(街)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创建36个市级教育示范乡镇(街)。推进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对138所学校进行考评验收,建立和实施市区教育法律顾问团制度,完成850余所中小学校园法务室建设。
促进公平,统筹推进教育质量一体化。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班班通”工程覆盖全市中小学所有班级。将随迁子女入学纳入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在下达中小学招生计划、划拨教育经费、核定教师编制等方面,将随迁子女入学人数作为基数按相同标准安排,并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建立50个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站,将“防流控辍”纳入绩效目标,各级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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