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湘潭大学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自构建服务型学生工作模式以来,湘潭大学着力加强扶贫帮困服务平台建设,认真落实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有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工作力度,建立和完善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杂费等措施相结合的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奖、勤、贷、助、减、免、补、缓”等多项措施相互补充,构建了一个资助覆盖面近50%的立体援困系统。
2007年,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湖南省特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以外,湘潭大学为学生发放各类奖、助学金800余万元。同时,学校制定、完善了一系列勤工助学管理制度,为贫困学生提供合适的勤工助学岗位。目前,学校共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1100多个,拓展校外勤工助学岗位1200多个,每年直接用于发放勤工助学的金额超过150万元。为了给更多的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2008年学校又投资50多万元建成了湘潭大学勤工助学基地。
日前,湘潭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圆满结束,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共有6000余人,占在校学生总数的21%,其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近2000人。
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开设了“绿色通道”,对于暂时无法缴纳学费的其他年级的学生,通过申请认定,可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全额缴纳学费的学生和国家“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的受助学生,学校为其适当减免了学费。近两年,学校共为100余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应届毕业生减免学杂费50多万元。学校还设立“临时困难补助”专项基金,以帮助家庭、个人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的学生。近两年,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伙食补助240余万元,为遭遇临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临时困难补助260余万元,为1300多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购置了寒衣。
为了让助学贷款惠及更多寒门学子,2006年,湘潭大学采取承担国家助学贷款全部还款风险的新模式与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达成银校合作的协议,使1643人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848万余元,助学贷款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2007年,湘潭大学获得湖南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二等奖。今年10月,湘潭大学国家开发银行首批助学贷款工作正式启动,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将为湘潭大学提供1700万元的助学贷款,预计将有3500多名学子可获得贷款期限最长为7年,贷款金额最高可达6000元的助学贷款,受贷学生比例将比往年扩大一倍。
此外,学校还积极开展捐资助学活动,通过充分发挥校董事会、校友会等方面的力量,吸纳社会资源,捐资助学。目前,校董事单位、校友单位、就业单位和社会热心人士已在湘潭大学先后设立“芙蓉王”奖助学金、“比德化工”奖助学金、“富士康”奖学助学基金、“永腾”助学金等50多项奖助学金。仅2008年9月学校50周年校庆期间,湘潭大学就增设了“新航道”奖学金、“南车时代新材”奖学金、“鹏城”奖学金等10多项奖助学金。同时,各学院积极争取校友资源设立了奖助学金,如化学学院81级校友捐助100万元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法学院利用院友捐赠款项设立了高达80余万的院友奖助学金基金。
同时,学校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把解决学生的经济困难和教育引导结合起来,广泛深入开展“一带一”、“一帮一”、“一对一”、“师生恳谈”、“奋进之歌”征文和励志讲座等活动,教育和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不息,奋发成才。
为确保学生资助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湘潭大学坚持认真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建立并不断更新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为确保各种资助的助学功能和励志作用的充分发挥,学校从申请条件、评审程序、发放程序、动态管理等方面对各项资助项目进行了细化和监督。同时,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在网上答疑,建立与学生沟通交流的渠道,使资助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让关怀不留死角。
(责任编辑 薛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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