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湖南省湘潭市压实“四个责任” 切实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

2020-08-31 来源:湖南省教育厅收藏

  湖南省湘潭市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湖南省有关防溺水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压实“四个责任”,狠抓防溺水工作,实现中小学生溺亡事件逐年下降。

  压实教育系统警示教育责任。市教育局印制“珍爱生命,远离溺水”挂图、游泳安全歌和《孩子,请不要私自下水游泳》宣传画册,发放至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各个班级。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每年第二季度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预防学生防溺水工作,将有关要求传达到每一个班级、每一位教师、每一名学生和家长。通过校园广播、红领巾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开通电子显示屏、召开家长会等方式进行防溺水警示宣传。结合学生实际,深入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六个一”活动,即“看一次专题片”“挂一张图”“唱一首歌”“写一封信”“上一节课”“写一篇作文”。将每年6月份的第一周定为“防溺水安全教育周”,2020年组织“防溺水演讲比赛(主题班会)”3800余场。经常性组织学生学习预防溺水常识和溺水救护方法等知识,加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培训。通过“湖南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组织学生集中收看《湖南省中小学生防溺水警示教育专题片》4600余场。2020年印制《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37万余份,警示告知学生家长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

  压实政府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完善“五个有”考核指标,即党政会议有布置会、村落街坊有宣传栏、学生家庭有联系表、江河塘坝有警示牌、重要节点有巡防队,将学生防溺水工作纳入“三长”(河长、塘长、库长)重要职能,确保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级层层压实责任,层层细化措施,层层落实落地。全市共设置宣传栏7800余块,以通俗易懂的文字进行防范学生溺水宣传教育。全市村(社区)均制作了辖区学生家庭联系表,随时随地掌握学生动向,确保不失管、不失控。村两委干部经常性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隐患排查,在本村危险路段和水域设立安全警示标牌。乡镇(街道)各河段(水库)专管员每天在放学等特殊时段开展不少于2次巡查,及时发现险情、消除隐患。村(社区)组建巡逻队,积极参与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和暑期对属地学生的监管,积极为学生安全保驾护航。

  压实“家校联防,社会参与”责任。各中小学校定期通过微信、QQ、电话、短信等形式,通过召开专题家长会或家访等方式,加强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线上线下联系,提醒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增强责任意识,落实监护职责,切实加强学生、幼儿离校时段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学校教师每半月深入留守儿童家庭进行一次家访,督促监护人履行好留守儿童防溺水监护职责。要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强化干部职工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把防范学生溺水作为“安全生产月”的重要内容。2020年组织开展“查找防溺水安全隐患,提安全建议活动”,全市干部职工共排查防溺水安全隐患4850处,提出预防学生溺水安全建议5280条。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作用,组织以“防学生溺水”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800余场。

  压实各地督导督查责任。将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及效果,纳入各县(市、区)综治考评和年度安全工作考核指标。每年6—8月,市、县(市、区)各级党委政府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地相关部门的防溺水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予以通报。对因重视程度不够、宣传责任落实不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出现学生溺亡事故的,严肃追究当地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严格问责机制,确保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教在日常、严在平时、抓在当下”,有效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责任编辑:曹建)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