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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009-05-05收藏

  近日,广东省政府出台意见,全面推进义务教育特别是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以改善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和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为重点,以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制度和长效机制为保障,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力求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目标是坚持分级负责、以县为主和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原则,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尤其是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力争经过3-4年时间全面实现全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机会均等,县域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办学水平相对均衡,地区间义务教育发展差距不断缩小,全省义务教育整体水平和均衡发展水平明显提高。

  一、加强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建设,缩小校际办学条件差距

  一是加大力度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在生源偏少的地区,积极探索联村办学模式,集中力量办好乡镇中心小学和规模较大的片完全小学。对生源不足的学校,可根据实际予以撤并,或将其高年级学生逐步引导到镇或片中心学校集中上学。二是加快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到2011年,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中等以上城市义务教育学校100%达到规范化学校标准,其余地区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基本达到规范化学校标准。三是着力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学条件和生活设施。到2011年,全省所有在布局调整中需要保留的农村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拥有基本满足教学需要的“三室一场”,即标准配置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和运动场;生活设施实现“五有”,即有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厕所、可供教师工作休息的用房,寄宿制学校还要有符合安全标准的学生宿舍、符合卫生标准的学生食堂。四是提升中小学信息化教育水平。到2010年底,全省独立建制的中小学基本实现“校校通”,经济发达地区基本实现“班班通”。完善省基础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实施“优质资源下乡行动计划”,广泛开展中小学“校校有网站、人人有主页”活动。五是改革学校办学模式,加强学校之间的合作。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千校扶千校”行动计划,组织1000所具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初中、小学结对帮扶1000所相对薄弱的初中、小学。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师资均衡配置

  一是完善教师培养体系,确保中小学教师的来源和素质。确定一批师范教育基础较好的地方高职院校或综合性高等学校面向农村培养师资。继续抓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的落实,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山区任教。二是足额配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2010年底前通过录用、培训、转岗、辞退等具体措施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力争到2010年,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80%以上,初中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60%以上。加强校长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四是完善教师、校长交流机制。建立和完善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学校、办学水平较高学校对口支援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制度,有计划地选派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或城镇薄弱学校挂职支教。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以及申报评选特级教师和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的,原则上应有在农村中小学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三、规范办学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一是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必须切实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不得利用公共资源集中建设或支持少数窗口学校、示范学校。二是完善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制度。全面实行小学就近免试入学、初中电脑派位或对口入学。禁止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择校”行为和进行小学升初中选拔性招生。三是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对义务教育学校的评价,侧重学生合格率、进步率和综合素质。

  四、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群体公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一是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就读为主”原则,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二是保障特殊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地级以上市和人口在30万以上、“三残”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区)要按照国家规定,建设1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到2010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7%以上。积极创造条件,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少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开展义务教育。

  意见还明确了保障措施,对各级政府责任、教育经费投入、经费保障机制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机制作了具体的规定。

(责任编辑 薛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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