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人数为303960人(毕业研究生17183人、本科生120939人、专科生165838人),比2007年增加近6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将面临着更大的困难和压力。
截至4月初,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签约率约为10%左右,比去年同期低近5个百分点。
一、当前高校毕业生对《劳动合同法》的认知和了解
从各高校反映的情况看,由于高校毕业生普遍缺乏感性认识和社会工作经历,对《劳动合同法》进行主动学习和了解的不多,而目前关心和关注的主要问题是如何找到就业的岗位,对《劳动合同法》的认知和了解处于一种被动状态。各高校已广泛开展《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并组织专门的培训和学习,如利用宣传栏、校报、校园广播、校园网站等形式开展《劳动合同法》宣传活动,召开专题讲座,通过开设就业指导课讲解,组织负责就业工作的老师进行培训,个别高校还通过组织知识竞赛等活动,促使毕业生学习和了解《劳动合同法》。
二、《劳动合同法》实施对高校毕业生就业产生的影响和建议
(一)《劳动合同法》实施对高校毕业生就业产生的影响
“十一五”期间,广东省城镇每年需解决就业的劳动力达140万人左右(包括每年新成长劳动力约75万人、每年结转的失业人员35万人、当年就业转失业人员30万人)。而每年经济增长能够提供的就业岗位约有100万个,供求缺口约40万个左右。就业困难群体增多,长期失业人员增多,除下岗失业人员外,就业转失业人员、复退军人、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等成为新的就业困难群体,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占全部城镇失业人员的比重预计将上升到40%左右,而广东高校毕业生人数以每年20%增幅增长。
新的劳动合同法,包括即将出台的农民工社会保障条例的实施,以及收入分配改革使各地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都会使企业用人慎重,一部分企业可能从中国转移出去,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将会减弱。新的劳动合同法,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在用工合同订立、加班工资、社保交费、工作解聘等等方面作了对劳动者有利的规定,这无疑是一个进步。但在短期内会对高校毕业生就业产生一定的冲击,加剧应届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供大于求的矛盾;《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的确会增加企业的用人成本,企业怕“请神容易送神难”;用人单位可能在用人方面更谨慎,录用毕业生的“门槛”会相对提高。
(二)应对新形势的主要举措
切实落实各项政策和措施,引导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不断地调整和完善教学内容,改变教学模式;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切实转变毕业生的就业观念,注重就业质量;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尤其要加强以职业生涯规划为重点的就业指导,帮助大学生合理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加强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形成更加完善的市场导向的服务体系。
1.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发〔2005〕18号文件和粤办发〔2007〕26号文件精神,积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引导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
2.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的实现,注重就业质量,关注毕业生和社会的就业满意度。把就业质量作为事业发展、专业设置和教学内容调整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为毕业生争取合理合法权益,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政策依据。
3.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教育和创业扶持工作。把创业教育作为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的一项重要内容,培养大学生的创业精神、强化大学生的创业意识、丰富大学生的创业知识、健全大学生的创业心理、提高大学生的创业能力;切实落实支持大学生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为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争取设立若干“大学生创业就业基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有创业愿望并具备创业条件的大学生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开发、小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为大学生创业在申请、登记、审批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做好后续帮扶工作,加大对创业典型的扶持力度。
4.建立完善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体系。依托高校师资力量,结合实际工作开展不同课题的研究,从工作的最终目标、学生就业核心竞争力的培养,到就业指导课程建设、教学的开展、就业指导师资队伍的建设等,尽快建立一个科学完善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体系,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更好地指导毕业生就业工作。
5.进一步完善“以高校为基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提高就业信息化水平。逐步建立和发展校园就业市场,使其成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最重要的基础性市场。在此基础上,探索在省内其他城市或区域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可行性,进一步细分市场,使全省高校毕业生市场进一步专业化、行业化,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服务。不断加强和完善“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建设,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更为高效、全面的服务。实现“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以及各地市就业信息网之间的资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为毕业生求职择业提供便利条件,使网络招聘成为毕业生求职就业的主渠道,降低高校毕业生求职成本。
(三)几点建议
1.高等学校要不断适应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合理调整专业结构,把握社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使高等教育与社会发展相适应。
2.要加强高校毕业生实际动手能力的培养和培训,加强高校毕业生见习实习基地的建设,鼓励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参加职业资格技能培训,推行“双证书”制度。
3.尽快出台有关《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细则。
4.各级地方政府要研究制定有关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用人单位积极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
(责任编辑 薛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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