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教委在开展建设国家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项目试点工作中,结合本县教育系统实际,遵循“以人为本、科学调配、政策引导、城乡互动”的原则,以提高城乡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主线,以建立教育系统人才资源科学配置机制为重点,大力探索城乡教师交流调配新机制,促进城乡教育科学、持续、均衡发展。
一、建立城乡教师交流机制
(一)一年转岗交流。一是城乡学校结对和干部教师互派。干部互派人选由学校推荐,报县教委研究确定;互派教师由个人申请、群众推荐、单位研究的方式确定,互派周期原则上为1学年。二是城郊超编学科教师到农村缺编学校支教。在县教委统筹下,由超编学校安排超编学科教师到缺编学校轮流支教,每人支教周期为1 年。三是农村中心小学(完小)教师到村小支教。在片区教育管理中心统筹下,人员臃肿的中心小学(完小)安排超编学科教师到村小支教,每人支教周期为1 年。
(二)一期跟踪交流。实行城镇与农村学校间骨干教师“手拉手”结对子工程,农村薄弱学校每学科选定1-2名骨干教师作为培养对象,在县教科所的统筹下,安排城镇骨干教师进行帮扶。城镇的每位优秀骨干教师分别带2-3名农村学校骨干教师,实行一学期的跟踪指导。
(三)一周定点交流。对农村师资薄弱学校教师进行短期专项培训,安排到相关城镇学校进行为期一周的跟班学习。县教育督导室针对学校管理存在问题的学校、县教科所针对师资力量特别薄弱的学校进行为期一周的蹲点指导。
(四)一天巡回交流。县教科所、教师进修学校、县电教馆或片区教育管理中心组织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市县级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巡回讲学,每年每校不得少于一天。
二、建立城乡教师调配机制
(一)构建城乡教职工编制一体化管理模式。学校编制核定城乡执行同一个标准,按标准核足编制,按编制配齐教师。严禁超编学校调入教师,严格控制缺编学校调出教师。新招聘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实行分学科、按成绩选岗,优先满足边远地区缺编学校的需求。
(二)建立农村教师基本服务期制度。农村教职工调配坚持按周期管理、按合同履约的原则,新招聘的教师或调到新单位的教师必须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三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一律不予调动,三年合同期满业绩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调动。农村学校认定的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和聘任的中级职务以上教师,从认定或聘任之日起,在本单位的服务期不得少于一年。农村学校教师原则上在农村工作须满5年方可有申请选调进城的资格。
(三)建立鼓励性与限制性教师调动机制。一是对由县城(含近郊)调农村、由环境条件相对较好的学校调农村薄弱学校,由中心校(含完小)调村小的教师进行鼓励。二是对由农村调县城、由农村薄弱学校调环境条件相对较好的学校,由村小调中心校(含完小)的教师进行限制。三是农村学校对本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居前3名而又不申请调动的骨干教师,由本单位于下学年教师节给予表彰奖励;县教委对参加城区选调教师考试考核合格而主动放弃调动进城的教师,发给“积极支持农村薄弱学校建设”荣誉证书,根据本人意愿其子女可享受城区学校免费义务教育。
(四)建立以人为本、公开公正、科学调配的用人机制。一是在教师调配中,注重发挥教师学科和专业特长,兼顾城乡中小学教师学科配套,并保持教师队伍总体稳定。二是教师调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理。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对个人困难突出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适当予以照顾。
三、建立促进城乡师资均衡发展保障机制
(一)实行目标管理。县教委给县城学校和城郊超编学校下达到农村学校对口支教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学校的年度考评;给城镇(含农村小城镇)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下达“一期跟踪指导”和“一天巡回指导”任务,完成任务并取得良好效果者方可享受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津贴,对不履职者取消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资格。
(二)设立专项基金。设置奉节县城乡学校教师交流专项基金,主要用于交流教师的管理、奖励、培训补助及其他交流方面。
(三)制定激励政策。一年转岗交流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待遇不变,由派出学校按5元/人天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每学期报销2次车船费,接收学校在基本生活和工作条件上为互派人员提供方便。城镇(城郊)派出人员,当本单位出现高一级岗位空缺或评优选模时,圆满完成支教任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对表现突出的提拔使用。
(四)实行农村支教工作颁证制度。从城镇到农村支教的教师,支教期满考核合格发给“农村支教教师荣誉证书”。 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在农村工作年限不到5年的城镇教师,均需到农村支教1年,取得“农村支教教师荣誉证书”后方可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责任编辑 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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