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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突出五“破”、五“新”着力推进民办教育大发展

2010-06-20收藏

  重庆市渝中区教委在“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活动中积极行动,学习法规、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了五“破”、五“新”的创新民办教育发展的思路。

  一、突破空间不大、发展受限的思想障碍,进一步拓展民办教育的“新空间”。部分师资实力强、办学条件好、办学特色鲜明、富有竞争力的民办校园运用结对办学、集团发展或开设分校等方式,增强学校在市内外的辐射影响力,加大对远郊区县的统筹发展作用,借此突破办学场地不足、发展载体不多等地理空间限制,从纵深上拓展渝中民办教育的发展空间。

  二、突破资源单一、发展无望的思想障碍,进一步挖掘民办教育的“新资源”。以外引内联、团结协作和集约发展等方式,摆脱社会事业对财政的“依赖性”,整合各行各业中能促进民办教育大发展的有用社会资源,为民办教育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三、突破特色不明、发展无劲的思想障碍,进一步打造民办教育的“新特色”。鼓励学校走错位竞争、特色培育和内涵发展之路,综合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和社会需求,根据学校的师资水平、管理情况、基础条件,在特色建设和品牌培育上下功夫,力争用5到10年时间,着力打造出一批富有生命力的民办特色教育机构,满足不同行业、层次的教育需求。

  四、突破规范太多、发展无力的思想障碍,进一步树立民办教育行业“新形象”。强化“规范发展是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公平竞争、诚信办学的前提”的理念,在引导各类民办学校依法规范办学的基础上,简化和优化行政许可手续,减少行政干预,对办学行为规范、办学质量好的民办教育机构,实施免年检等政策,鼓励各民办学校规范招生、收费、管理、教学等多方面的行为,进一步树立民办教育行业新形象。

  五、突破服务不周、发展无助的思想障碍,进一步构建民办教育发展的“新机制”。着力改进对民办教育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为民办教育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建立定期的评比表彰机制,对办学质量高、社会效益好的民办教育机构进行表彰和奖励;二是在教师职称评审和评选评优方面,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公办教育机构同样的政策待遇;三是加大经费投入,积极搭建多种平台,组织民办校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民办教育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四是积极协调国土、规划、税务、民政等职能部门,研究出台鼓励民办教育机构发展的新举措,为民办教育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

(责任编辑 薛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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