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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区实行“校财委管校用”管理模式 进一步规范教育经费管理

2008-03-13收藏

  重庆市涪陵区教委经区政府、区编办同意,成立了“涪陵区教育财务核算中心”,在全区中小学实行“校财委管校用”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成立“教育财务核算中心”,一方面可以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财务收支行为,确保学校基本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学校在基础设施建设、大型设备购置等方面的管理,切实有效地控制教育新增债务的产生;另一方面也是加强教育内部制约和党风廉政建设、治理教育乱收费、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均衡、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

  “校财委管校用”的管理体制,是对学校的财务收支实行“单位预算、帐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在责任主体不变的原则下,由区教育财务结算中心代理财务收支,并按照《中小学会计制度》的规范,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的管理办法。在具体操作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四权不变”的原则,即预算管理权不变、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财务收支审批权不变、债权债务主体不变;二是坚持“确保运转”的原则;三是坚持“债务控制”的原则;四是坚持学校财务公开的原则。

  涪陵区按照教育经费校财委管校用管理改革暂行办法,全区教育部门办的中小学、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少年宫、幼儿园,都将纳入“校财委管校用”管理体制的实施范围,使教育经费现行的以乡镇、学校为核算单位的管理体制逐步转换为“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学校和单位不严格执行财政法规、财经纪律,不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基础设施超概、超标准建设,未经批准私自购买大型设备等情况得到了有效制止,使教育经费充分发挥效益,做到杜绝浪费、合理使用。

  “校财委管校用”管理体制实行后,不仅可以管好用好经费,防止损失浪费,而且对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学校、单位“一把手”监督变得更为有效,将以前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监督,形成更为有效的“二次监督”,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学校(单位)因内部监督制度不健全或制约不力造成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一言堂”、“一支笔”等情况出现,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廉政建设将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 薛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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