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目标:
到2015年,完成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布局结构全面调整,形成与重庆市“2+10”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民族特色产业相匹配的专业体系;建成一批市级重点专业、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立一支与专业发展相适应的教师队伍; 建设一批与专业设置相配套的市级实训基地;形成一批精品课程和教改示范教材。全面提高重庆市中职专业教学水平。
具体措施:
一是动态调整专业布局结构。制定《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布局结构调整意见》,分阶段分步对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布局结构进行动态调整,原则上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设置的专业大类不超过3个、市级重点中职学校设置的专业大类不超过2个,达标中职学校设置专业大类1个。鼓励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品牌专业。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区域、本行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调整进行指导,形成所辖区县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布局结构调整方案。各中职学校做好学校的专业结构调整工作,注重发展与区域产业发展相适应的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
二是深化专业教学改革。启动50门市级中职教育精品课程建设,组织实施教育部下达的11个专业试点工作。中职学校根据国家和市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文件和专业建设文件,制定有针对性的教学计划,加强专业师资配备、教材选编、教学设施设备建设等工作。坚持以能力为本位,调整课程结构,合理确定各类课程的学时比例;根据职业岗位(群)对上岗人员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设置课程,做到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衔接。积极采取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和模拟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增强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人才培养的机制。发挥行业、企业在制定岗位能力标准、开发专业课程、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参与人才质量评价等方面的作用。探索“连续学习与分阶段学习结合”、“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
四是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每年遴选300名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到企业进行一年实践后到中等职业学校上岗任教;实施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加大“双师型”教师培训力度,完善认证中、高级中职“双师型”教师的条件和办法。健全专业技能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的制度,提高教师专业实践能力。
五是推动专业教材创新。支持具有地方、行业特点教材的开发,加强实训课程与实际操作指导教材的开发,鼓励学校编写校本教材,大力推动仿真、多媒体课件等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到2015年开发50种覆盖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民族传统技艺等相关专业领域的创新示范教材。
六是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通过与企业合作共建、参与企业生产技术研发和改造等途径,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学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国家和市支持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政策,到2015年,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开发区和市级特色工业园区建设,建成3个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10个区域性、开放式、共享型实习实训基地,40个校企合作、教学生产一体的实训基地以及一大批特色突出的校内实训基地。
七是健全专业建设评估与考核制度。建立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评估和质量监测制度。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重点专业、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开展专业建设评估,由市教育评估院定期开展专业建设评估与质量监测试点,评估和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定期发布专业建设评估和质量监测报告。开发专业建设信息交流平台。中职学校要建立自我诊断、自我改进机制,通过自评促进专业建设,形成以合格专业为基础、重点专业为骨架、特色专业为标志、示范专业为引领适应能力强的专业体系。建立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考核制度。对专业建设成效显著的区县和学校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专业建设不力的予以通报,对未达到要求的专业限期进行整改。
八是加强专业建设管理与指导。建立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协调委员会(简称协调委)和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教指委)。协调委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协调委办公室设在市教委职成教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教指委下设若干专业教学指导组,负责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的规划、咨询、指导等工作。教指委办公室设在市教科院,负责日常工作。教指委及各专业指导组须吸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人员参与,比例不得少于30%。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相应的机构,指导本区域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工作,加强对专业设置、教材创新、教学方法改革、教学质量评价等工作的督导。各中职学校吸收行业、企业的专家成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强对学校专业建设的管理和教学指导。
九是加大专业建设经费保障。对评估认定的市级和国家级重点专业、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点予以奖励。设立专业建设专项经费,加强对所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的支持。中等职业学校采取学校自筹、行业、企业资助等多种渠道筹措专业建设经费,加大对专业建设的投入,提高中职专业建设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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