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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着力完善教育治理体系

2016-08-31 来源: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收藏

  改革立法推进机制。起草市“十三五”教育立法规划,改变教育立法单项推进为一揽子推进,加快推进《校园安全条例》《学前教育条例》等一揽子立法。组建包括法学专家、社会各界人士和市民参与的教育法规起草团队,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目前全市现行教育地方性法规共6部、市政府规章3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0余件、市教委规范性文件60余件。

  改革权责运行机制。将现行25个行政审批项目精简为13个,并全部纳入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办理。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将58件规范性文件纳入项目库统一管理。清理出53项行政权力,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布。制定《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等文件,促进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改革学校治理机制。加强学校章程建设,近95%的高校已形成章程,部分中小学也开展章程建设工作,到2017年全市将形成“一校一章程”格局。先后开展五批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评审工作,已创建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6所,市级示范校270所。学校聘请专业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不具备条件的学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成立本地法律顾问团。建设法治副校长队伍,目前全市中小学共聘任法治副校长3850余人。

  改革社会监督机制。通过地方立法保障社会监督,邀请相关职能部门、专家学者等通过咨询、论证等形式参与重大决策监督,确保决策科学公正。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教育评估和质量监测,建立教育评估院,承担有关教育评估及服务工作。依托多方资源参与教育法治研究,在西南政法大学设立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培训中心、在市教科院设立市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中心、在四川外国语大学设立市教育法治研究中心、在长江师范学院设立市教育改革研究中心,形成“教育法治四中心”格局。

  改革培训培养机制。在各级各类教师培训中开设法治教育专题培训,惠及55000余名教师。将法治教育专兼职教师纳入“十三五”师资培训规划,到2020年保证全市每个乡镇至少有1名接受过市级以上培训的法治骨干教师。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开设每月2节法治教育课,普通高中和中职每周1节法治教育课。编写、修订中小学法治地方教材,建成3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接待青少年年均15万人次。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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