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县积极贯彻落实成都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成都市建设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县域内城乡教师的互动交流,全面提升城乡教育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全域成都”教育均衡发展。2009年秋季,全县共安排156名教师参与城乡互动交流,占应交流教师的15%,其中大多数教师自愿申请参加交流互动工作。
双流县交流教师平均年龄38岁,覆盖全县61所中小学校,其中农村中小学42所。参加互动交流的教师包括成都市优秀教师、骨干教师12人,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共青团员、骨干教师49人,镇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名教师27人,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三八红旗手、先进工作者34人以及全国初中物理竞赛一等奖指导教师等名优骨干教师。
为确保交流工作取得实际效果,双流县建立了城乡教师互动交流长效机制。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成立了“双流县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教师交流工作。各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加强政策宣传,做好动员工作,落实交流职责。
二是明确交流目标。教师交流采取自愿申请与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相对稳定、合理流动、基本均衡、资源共享、立足长远、统筹兼顾的要求,以全员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达到优化结构、增强活力、提升素质、提高效益的目的。
三是细化工作要求。规定,凡身体健康、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的优秀骨干教师,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在同一所学校任教小学满12年、初中满6年要进行交流。2009―2010学年度教师交流期限为1年,以后适当增加交流年限。
四是落实职能职责。交流学校职责是:对口交流学校共同做好教师交流工作,共同协商研究交流教师具体人员;制定学校交流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签订教师交流协议;增加组织工作透明度,使交流工作公平、公开、公正。交流教师职责是:服从所在学校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主动承担交流学校工作任务;定向培养1-2名骨干教师;参与教研组说课、评课活动,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每月至少上1节示范课,每学期作1次专题讲座;交流第一学期结束前提交1份改进所在学校校本教研或师资培训的书面报告,交流结束提交交流工作述职报告。
五是强化管理考核。要求职能科室对交流教师的任课情况、工作情况和生活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导检查,并依照岗位职责对交流教师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占交流教师总数30%)、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交流教师的集体考核结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考核等级分为一、二、三、四等,分别加目标分4、3、2、1分);交流教师的考核结果,作为发展党员、干部选拔、评优选先、职称评聘、外出学习培训的重要依据,并存入教师个人档案;对交流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县财政每年单列城乡教师互动交流奖励资金40万元,并在基础绩效中安排足额资金作为城乡教师互动交流的补贴和奖励资金。
对教师交流工作认识不到位,甚至弄虚作假的学校,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学校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降一个等级;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交流教师,延长交流期限一年,取消当年评优选先资格,第二年度考核仍不合格者在全系统通报批评,并作待岗处理;对不服从安排、无故旷工、工作不认真、违规违纪者,视其情况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解聘等处分。
(责任编辑 王轶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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