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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五项举措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2008-12-26收藏

  为了加快推进学校灾后恢复重建,四川省教育厅根据国务院《总体规划》,及时制定了灾区学校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坚持科学重建,振兴四川教育”的指导思想,确定了学校恢复重建的具体目标,同时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确保完成任务。目前,全省灾区学校恢复重建工作已全面展开,一批学校建设项目顺利启动,部分项目已经竣工,总体进展情况较好。截至12月15日,已有在建学校1386所,占规划学校数的41.5%,已完成恢复重建的学校201所,占规划学校数的6%。规划项目总投资487.5亿元,已落实资金128亿元。我们的做法是:

  一是明确市、县政府为灾后学校恢复重建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工作主体,要求各地建立领导机构和责任制度,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领导、部门和责任人员,并倒排工期,定期考核。

  二是加强分类指导。省教育厅分别召开了重灾区、非重灾区、高校恢复重建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各学校坚持建设规范,坚持勤俭办学,坚决反对超标准和不符合实际的豪华建设。

  三是优化学校布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推进高、初中分设的明确要求:原址部分重建和未受灾学校,按照“成熟一所、分设一所”的原则坚决推进;新增资源、新建普通高中一律实行单设,决不能再建完全中学。

  四是加强资金监管。学校建设项目实行地方政府统一组织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监管和验收。

  五是加强督促检查。省教育厅成立了全省学校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机构,逐一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并由省教育厅领导牵头组成8个工作组,分别定点联系指导全省13个市(州)51个重灾县的学校恢复重建工作。

(责任编辑 薛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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