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四川省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

2024-09-11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收藏

  四川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以师德师风建设为引领,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不断在教师引进、培养、管理等方面发力,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夯实立德树人根基。坚持党建引领,落实“思想铸魂”“固本强基”“清朗净化”等六大行动,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行思想政治理论课集体备课会等制度,组织教师学习“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内容,常态化开展师德师风教育。严格入口把关,开展新招录教职工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工作,落实师德师风问题“黑名单”制度,建设教师违反职业道德信息查询系统,避免相关人员异地从教。加强教育与检察院、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和违法犯罪信息动态筛查工作制度的通知》,严格落实从业禁止和准入查询制度,强化师德底线约束。扎紧制度笼子,不断完善幼儿园、中小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行为管理细则,坚持把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位,在教师职称评聘、评先选优等环节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将教育家精神、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各级各类教师培养培训体系的重点内容,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爱国情怀、历史素养教育,组织优秀教师代表巡回宣讲教育家精神,开展青年教师讲育人故事征文活动,入选全国最美教师及辅导员、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9个(名),培树全省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先进集体300个(名),激励广大教师做为学、为事、为人的“大先生”。

  细化分层分类培训,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出台加强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教师培训资金管理办法、承训机构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印发项目、学员、学分管理办法,构建“1+5”教师培训制度体系。坚持示范引领、筑基扶弱,规划实施国培、省培等各级培训,科学设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心理健康教育、美育等培训项目。培养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带头人,推进中小学优秀党组织书记和卓越校(园)长培养计划,实施省级学科领军教师培养计划。目前,入选教育部名师名匠、名校长、学科领军教师培养对象82名,入选教育部教师队伍建设优秀工作案例12个,获评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8个,入选国家第三批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名单4个。遴选年度教师培训优秀项目、成长典型案例,每月定期发布《四川教师培训动态》简报,总结推广教师培训典型经验和做法,评选四川省教师培训项目优秀典型案例60个,中小学“跨学科主题学习”优秀案例166个,凝练总结四川教师培训典型工作案例20个,鼓励教师不断提高专业水平,潜心教学,静心育人。

  畅通多元供给渠道,打造教师人才方阵。加强部门协同联动,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教师队伍,指导各地做好中小学教师公招工作,2023年全省招录中小学教职工3.72万人,其中2023届毕业生2.06万人。每年省级财政单列高校引才育才奖补资金,专项支持高校引进培养顶尖、领军、拔尖、储备4类高层次人才共计151人。严格按照认证标准,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完成师范专业二级认证65个,新开展进校考察40个,26所高校141个师范专业纳入教育部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推进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北京师范大学组团工作,由北京师范大学牵头、四川师范大学参与,组团帮扶阿坝师范学院、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围绕人才培养、师资培训、学科建设等方面,助力学校提升师范生培养能力和师范专业办学水平。加大“优师计划”专项师范生和公费师范生培养力度,充实紧缺学科师资力量。2023年,国家录取四川省优师计划专项师范生、部属公费师范生881人,四川省录取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省级公费师范生3000人,其中定向培养科学教育、心理健康等紧缺学科教师700余名。积极落实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整体部署,根据受援地区、学校实际需求,遴选银龄教师300余名,支持农村地区教育发展。

  优化管理体制机制,激发教师从教活力。印发《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治理的指导意见》,遴选首批改革试点县10个,探索学区制治理经验做法。推进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技术助推教师教育改革、教育教学创新、教师队伍治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九条措施》,明确政策支持和激励措施,推进城乡教师互派轮岗。制定普通本科学校教师、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和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基本条件,完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健全分类评价机制,评审中小学及中职正高级职称497人,新认定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15788人。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的通知》,建立审批报备制度,对“进校园”事项进行提级管理,建立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严格控制检查评比以及各类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事务进校园,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强化待遇保障,完善省属高校绩效工资分配调整机制,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政策。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安身安心”工程,按照不低于400元/月/人的标准实施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开展教师节庆祝系列活动,为1.9万余名退休教师颁发“光荣从教三十年”荣誉证书,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刘乐)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